欢迎来到隔壁书屋

手机版

隔壁书屋 > 科幻小说 > 古村妖物志(出书版) > 第52节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52节

    案子就这样破了。那枚化学手章,是李子向摩托车上的钥匙坠儿。在他取斧头杀人时,燕如兰把它从钥匙上扯了下来,含到了嘴里。这让公安局审讯李子向时,少花了许多力气。
    但死者燕如兰显灵指引破案的事,实在不好解释。有人说是李子向杀人时让李喜娃儿发现了,李喜娃儿不想落个揭发同族人的名声,就用此特殊办法帮助公安局破案。可是喜娃儿坚决否认,说那几天他根本没在家,到广州跑金圆券去了,并拿出火车票和住宿票作证。
    人们说:“喜娃儿,那你是活见鬼了。活见鬼不死也要害场大病的,你怎么好好的呀?”
    喜娃儿说:“我咋好好的呀?我不是住医院差点儿死了吗?”
    人们想想也是,几天前他为宝石的事跟喜海打官司时,确实害了一场大病,还开了刀(见《喜娃盗宝》)。
    后记
    拙作《古村妖物志》出版了。它其实有3个名字,第一次我叫它《怪屯记异》,第二次我叫它《百年灵异》。选题策划晋壁东灵机一动,又改成了《古村妖物志》。出版社比我聪明,这一改,就雅俗共赏了。编辑认为,书名就是个衣服外套,不管沿用哪个名字,都有其中的道理。我很感谢他们。
    看完《古村妖物志》,你一定会认为作者是一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人。你错了,笔者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他不信鬼神,不信一切虚无的东西。他承认有地外生命存在,却不相信ufo。因为既然外星人智慧到能驾ufo来到地球,那为什么又愚蠢到至今不与地球人交往沟通?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上帝,只有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谁制定的?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为终极的真理迷茫,最后又回到非科学的迷信里,承认自然法则是上帝制订的,从而以自己的权威,发展了无数的上帝的信徒。其实,自然法则就是一种哲学存在,它没人制订,它就是终极真理,不可诘问,也无法探究。就像1+1=2,你说,一加一为什么会等于二?是谁规定的一加一非要等于二?是上帝吗?不是,它是法则,自然法则,没人可以制订,也没人可以改变。它无色无味,无体无形,无轻无重,无际无涯;它滋生万物,又控制万物,就像老子说的:无生有,有生万物。他是无,但却是万物万象之母。
    那么,你为什要写《古村妖物志》?你为什么要写这些神神鬼鬼的神秘事件?你不是在宣扬封建迷信吗?
    我写这些灵异事件,是因为我痴迷于这些事件里蕴藏的美感和意蕴。世界上,哪个人不知道几个神鬼故事呢?哪个人不曾津津乐道地讲过神鬼故事呢?人们乐于讲,乐于听,甚至乐于信。为什么?因为这些故事能带给人们刺激,带给人们享受。它是民间口头文学的重要形式之一,但它又是民间封建迷信的重要传播载体。我想借助这个载体,把里边的美感和意蕴剥露出来,升华为艺术。因为加入了灵异的质素,这种艺术的感染力是很特别的,我在写作时深深感觉到了,我相信读者在阅读时也一定会感觉到。
    那么,你写这些事件都是真的吗?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这些事件都是几十年来听身边的人讲的,他们有的言之凿凿,是亲眼所见,亲身所历;也有人说是听别人讲的,一传十十传百而已。有一点,这几十个灵异故事中,没有一件是笔者亲历的。我一生中唯一亲历的灵异事件是鬼附身:我的父亲是国民党军官,解放后非正常死亡。后来村上不断有人患病,病中哭喊我的名字。人们都说是我父亲的鬼魂附身了,把我叫到病人身旁。病人或拉拉我的手,或睁眼看我一眼,即安然睡去,醒后一无所知。每次喊我,我都很反感,因为我不信鬼神,我只认为他们是精神错乱。
    但肯定也有些事件是真的。但绝不是鬼神所为,只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而已。我认为这些事件就是灵异,是科学与迷信之间的空白地带。这可能是科学的另一级阶梯,我们看见了,但却无法攀登上去。我想把它记下来,留给后人,来考验和启发他们的智慧;有一天他们或许会踏上这道阶梯,使人类的文明又向前跨出一大步。这是我写《古村妖物志》的另一个初衷。
    2012年10月16日南阳
    ——全文完——
    ━━━━━━━━━━━━━━━━━━━━━━━━━━━━━━━━━━━
    本文内容由【黄小喵家的手残大】整理,海棠书屋网()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