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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宠又给我开挂了 第404节

    于是孙大人专门联络了五皇子,请他无论如何为自己召集三万精兵。
    这事情不好办,否则孙大人也不会想亲自回去一趟。朝天司没有军队,大吴朝的任何一支军队,除非是想飞熊军这样的状态,否则想要调动,必须有皇帝、内阁和兵部三方的命令。
    这是王朝的制度,缺一不可。
    当然大吴朝现在这烂糟糟的样子,下面的领兵大将们,早就有了各种应对手段,无法无天的事情做了不知多少。
    五皇子受了孙大人的请托,多少是有些犹豫的。不是他信不过孙大人,担心再给他三万精兵,会威胁到皇室的地位。
    而是瞒着皇帝做这种事情,太犯忌讳了!皇帝知道了,怕是当场拔剑要杀胖儿子!
    孙大人痛陈厉害,详细分析:此乃千载难逢的良机!五皇子最终答应下来,然后便开始挖空心思:去哪里给孙大人找这三万精兵。
    不是随便划拉三万军队就行,金巴港孤悬敌后,补给只能依靠舰队。大吴朝历来并不重视海师,绝大多数民众甚至都没见过海。一般的战士怕是从心底里都不会去相信,氓江水师能够保证他们的补给线,并且在关键时刻,可以将他们安全撤走。
    普通的军队去了金巴港,坚持不了几天自己内心就崩溃了。
    所以一定要是百战精兵,精神坚毅——这可就不好找了。五皇子在氓江都司周围看来看去,这里是大吴腹地,驻扎的军队大都几十年没打过仗了……
    而边地的军队虽然强悍,可是都要防御外敌,抽调三万人,整个防线都会崩溃。
    而五皇子的确是有些才能的,他琢磨了几个时辰,又询问了自己的幕僚,便将目光集中在了大吴朝的西南,这里生活困苦,民众敢于搏命。而且吴人和当地蛮族混居,向来都是民风彪悍。
    他立刻着手,从西南地区找到了一只堪称精锐的军队。随后又是一番骚操作,将这三万人清除了军籍,转往氓江都司,变成了编练的“新军”!
    总教头还是皇帝陛下。
    这样将来就算被皇帝发现,这些军队也是您的新军啊,五皇子能少吃许多挂落。
    当地缺了三万军额,可以就地再行招募补足。说起来程序很复杂,但实际上就是五皇子跟西南那边的军头们说好了,天机舰立刻飞过去接人,随后直奔金巴港。
    后续的各种流程,五皇子再慢慢处理。
    而处理的关键,还是一个字:钱!
    首先一点,这三万人,算是当地各个军头儿的“入股”。飞熊军的事情,朝廷的高层所知不详,可是下面这些军头儿们却是一清二楚。氓江都司附近驻扎的这些军队并不如何羡慕,他们驻扎在繁华之地,有的是赚钱的路子。可是西南穷乡僻壤这些人,那真是眼珠子都羡慕绿了。
    可是这些军头儿个个刁恶,却不是那么好打交道的。虽然都愿意入股,却都不想做赔本的买卖。此战风险他们都看得出来,万一败了呢,岂不是血本无归?
    五皇子一咬牙,将自己的斗虫大赛收益抵给了对方,若是战败,斗虫大赛未来十年的收益全部赔给这些军头儿,他们稳赚不亏。
    别以为这些军头儿不敢要,西南有的是亡命之徒,五皇子若是赖账,他们暗中组织一批死士去京师大闹,反倒是五皇子会投鼠忌器。
    孙大人在金巴港中等待了七天,西南精兵赶到……孙大人差点都以为五皇子是在糊弄自己,你告诉我这是精兵?
    穿的破破烂烂,连统一的军装都没有,更别说铠甲了。而且生得矮小黑瘦,跟南尼人有的一拼。
    而新来的这些西南狼兵,见到了金巴港内氓江水师的水兵,也是一个个两眼放光,瞧瞧人家是什么装备,真特么有钱啊!
    他们乘坐天机舰而来,但天机舰为了运送士兵,只保留了最基本的操作战舰的人手,所以狼兵们在船上的时候,这种感觉还不明显。
    等到看到氓江水师上上下下,连个普通的水兵都富得流油,他们是真的流哈喇子啊。
    西南狼兵修整三天,投入战斗之后,才让孙大人真的相信了,这是一群精锐。尽管这个时候,他们身上穿戴的,也仍旧只是临时从金巴港中缴获的普通皮甲,却能够在城外野战中,杀得红夷蛮种和南尼国联军屁滚尿流。
    狼兵作战就一个字:狠!
    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就好像命不是自己的一样。
    孙大人终于放下心来,这金巴港是守住了。既然如此,孙大人的心思又活泛起来……
    ……
    侯千辰将军最近很焦虑!
    飞熊军这一次的行动势如破竹,南尼方面根本无力抵挡,半个月时间内,前线战士接连突破,已经全面将占领区向前推进四百里,连连夺下多个战略要地,可谓是战功显赫。
    可是侯千辰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最近的军事会议上,动辄就跳脚骂人,让一众部将很是莫名其妙,怎么感觉我们不是打了胜仗,好像是打输了一样?
    偏生李无命正在前线作战,侯千辰将军心中的苦闷无人可以诉说,憋得他快要抑郁了。
    侯将军一直以为自己是孙大人的“唯一”,结果忽然跳出来一个郑元秋!而且很有军事天才的样子,带着一支舰队就敢捅了红夷蛮种的老巢!
    侯千辰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跟这样的军事天才之间……差距不能说很大吧,只是亿点点的天壤之别!
    所以虽然飞熊军连奏凯歌,侯将军还是很焦虑,因为没有了安全感。
    “打!给我狠狠地打!”侯千辰咬牙下令:“率先进入南尼王城的,必须是我飞熊军!”他想来想去,金巴港已经被郑元秋拿下来了,能够比肩这一战功的,也就只有攻克王城了。
    但是没几天,侯千辰就又暴怒了——有人来争功!却不是意料之中的郑元秋,而是少国主!
    金巴港沦陷之后,南尼国内已经是一片大乱,围剿少国主的力量大幅减弱,少国主立刻觉得自己能行了,竟然组织一支“北伐军”,喊出了口号,要率先“光复”王城!
    侯千辰是真的气坏了,我比不过军事天才郑元秋,还比不过你个小鳖崽子?小鳖崽子是侯千辰家乡的美丽方言,他成了将军之后,已经很久不说了。
    飞熊军这边加快了进攻速度,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少国主的北伐军竟然也不慢!侯千辰摆开地图来看一看,发现双方的先头部队,距离南尼王城差不多远近!
    侯千辰就迷惑了:这小鳖崽子真的这么本事,之前怎么会被南尼和红夷蛮种联军摁着打?然后各方情报汇总过来,侯千辰立刻就明白了:我飞熊军从北往南打生打死,他少国主的军队从南往北,却是另外一个待遇,一路上望风而降,都在“喜迎王师”!
    不费吹灰之力,就连下十几城。
    对于南尼国上下来说,地方当权者都看出来大势已去。如果少国主继任国主,总比大吴人好。
    这还怎么比?难道说王城的先登之功,要输给南尼人?
    但就在这个时候,孙大人忽然传来了消息:“将军,请务必率先拿下南尼王城,此事极为重要!”
    侯千辰没精打采的把目前的情况说了,孙大人也没有强求,沉吟道:“既然如此本官可以命令郑元秋派出三艘天机舰,空降夺取王城,你们速度加快一些,不要让氓江水师的人,被少国主围困在王城太久……”
    侯千辰一听到“郑元秋”这三个字,整个人扑棱一下就精神了,立刻道:“不必如此!用水师来守卫王城,恐怕损失惨重。
    虽然提前进入王城很有难度,可是我飞熊军的作风一向顽强,我们可以克服!”
    孙长鸣还有些不放心:“当真?军务不是儿戏,这道理将军比本官明白。”
    侯千辰咬牙道:“本将可以立下军令状!”
    “这倒也不必。”孙长鸣摇头:“将军既然许诺了,本官自然是信得过,那这件事情就拜托飞熊军了。”
    “好,大人尽管放心,我飞熊军从来不会让大人失望!”
    第485章 一个人选
    孙大人为什么担心少国主抢先占据王城,侯千辰自然明白。此一时彼一时也,少国主现在势大,若是占了王城,怕是要跟大吴讨价还价。大吴再收拾他,也需要花费一番手脚。
    不过事情紧急这么一逼,还真让侯千辰想出了办法。他飞熊军本来就跟九云宗有合作,九云宗为他们提供一种“廉价”飞车。这是因为随着飞熊军深入南尼,物资运送不便。
    南尼的道路条件,比大吴差远了。这种飞车十分简陋,只有一个用处便是腾空运输。相对于九云宗以往炼造的那些飞车,不但速度慢、样子丑,而且几乎没有防护能力。就是装的多、造价低廉、灵玉消耗少,如果不是看着孙大人的面子,这样的单子九云宗绝不会接。
    如今飞熊军的辎重营,有一百六十部这种飞车。
    侯千辰把李无命叫回来,给他一百五十辆运输飞车,每车能装四十人,命他突袭南尼王城!
    李无命吓了一跳:“将军,这种飞车在咱们后方运送物资还行,一旦上了前线,一具床弩就能射下来!”
    侯千辰也想好了:“你去辎重营,再领取一百五十具阵盘,一百五十具连弩,全都带在车上,此行兵贵神速,遇到敌人不要纠缠……”
    如是这般交代了一番,于是大吴版的闪击战第一次出现在了战场上。
    ……
    且不说李无命带着六千飞熊军精锐,突然出现在了南尼王城,南尼权贵阵脚大乱,他神奇的拿下这座南尼国最重要的城市,只说孙大人在金巴港中,身上潮的都要长毛了,也没能等来伊尔达女士。
    三万西南狼兵来到金巴港之后,城中局势稳定。已经大乱的南尼国也根本无力反攻收付这座城市。
    于是孙大人大张旗鼓的“离开”了金巴港,回大吴去了。
    但实际上,孙大人绕了一圈,又从海上悄咪咪的回到了金巴港——为的就是埋伏伊尔达女士一手。
    南尼国没能力反扑,可是七山之力的伊尔达女士极有可能会来,毕竟金巴港对于红夷蛮种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可是不知为何,伊尔达女士始终没有出现。
    他没等到伊尔达女士,可是这一天郑元秋亲自来到了孙大人藏匿的宅邸,禀报道:“大人,我们俘获了一艘红夷蛮种的货船,上面有个人自称是您的家仆。”
    并不是每一艘红夷蛮种的海船上,都有能够和外界联络的神造物——这一类神造物十分昂贵。
    所以很多已经在航线上的商船,并不知道金巴港已经落入了大吴人手中。他们跨越了大海而来,到了金巴港附近,就算是察觉到不对劲,也跑不掉了,氓江水师捉拿他们,真真是手拿把攥。
    不论是郑元秋还是孙大人,直接“没收”红夷蛮种的财货,那是没有半点心理负担。郑元秋这段时间,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带着手下的天机舰,出海去捕获商船。
    孙大人大约知道,郑元秋这段时间,家资不断膨胀。
    今天他又抓了一艘货船,将上面的红夷蛮种押下来的时候,却有个人忽然跳出来,大叫:“我是孙大人的家仆,我叫蝠道人,你们去一问大人便知。”
    孙大人没想到,蝠道人完成了任务之后,竟然以这种方法回归了大吴。
    蝠道人同样没想到,自己离开才半年多的时间,大人竟然就把金巴港都攻下来了!
    他附身在一个红夷蛮种水手身上。原本计划是到了金巴港,找个机会溜走,然后联络上二老爷,通过二老爷的情报系统,将自己护送回大吴。
    “老爷,小人幸不辱命。”蝠道人见到孙长鸣,立刻跪拜下去。孙长鸣虚抬一只手,将蝠道人扶起来:“你于社稷有大功,今后不必再也奴仆自居。”
    “多谢老爷恩赐。”虽然嘴上这么说,可蝠道人仍旧不敢造次。
    “说说你在席兰国的见闻吧。”
    蝠道人便一一道来,详细讲述了自己如何完成此次任务,最后蝠道人躬身抱拳道:“老爷,还有件事情,小人也十分迷惑,只能如实禀报老爷。”
    “说。”
    蝠道人脑后缓缓飞出一物,这东西只有拳头大小,像是一只手握着一柄短剑,可是短剑却又是一只火把的形状,顶端有虚幻的淡蓝色火焰无声燃烧。
    “摧毁了【邪恶酒神蒸馏器】之后,小人便想办法离开席兰国,登上这艘商船的第三天,这东西忽然出现在小人身体中,小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
    孙长鸣也诧异,吩咐道:“不要惊慌。”然后用自己的领域将蝠道人笼罩,亲自来查看这件东西。
    片刻之后,孙大人收起了领域,沉吟一下道:“此物……倒是个难得的宝物。应当是【纵火之手】、【邪恶酒神蒸馏器】和苍稷剑姬那一剑最终的凝合之物,却又颇有些了却了前因后果、和之前三者完全无关的意味。
    是一种全新的宝物。
    应当是那个罗萨卡尔死后,这宝物在席兰国最感‘亲近’的人就是你,所以投入了你的身体中。
    但是究竟有何用处……还需要你以后慢慢摸索。这东西不是神造物,却也不是法器,有几分后天灵物的感觉。
    这是你的机缘,好好把握。”
    蝠道人谨小慎微,道:“小人愿将此物献给老爷。”
    孙长鸣哈哈大笑:“莫要小看了本官的气度!”蝠道人慌忙道:“小人浅薄了。”孙长鸣又道:“本官也可以帮你分析出这宝物的具体功用,但是刚才本官试探了一下,这小东西只对你亲近,对本官十分排斥,若是深入查探,这小东西闹起来,可能会伤到你。”
    孙大人又给了一些对灵体大有帮助的赏赐,就让蝠道人下去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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