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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1)

    从零起步,到加速追上领先他一百公尺的抢匪,需要几秒?巴奈对汽车的热爱,让他不知不觉思考起这个问题。想像自己是台超跑,双脚不停交互跑动,加速再加速,试图模拟起汽车,往前追上抢匪。只可惜,人不是机械,再快,一百公尺也得跑个十秒。十秒的差距,很大。巴奈就算用尽全力,还是追不上那个抢匪。而且,才追了一条街,巴奈的肺就快炸开了。
    有多久没跑步了?这不是巴奈的个性,他痛恨跑步、痛恨没有效率的运动,他着迷于汽车,寧可坐上警车开不到一分鐘,也绝不肯走一百公尺到警局附近的便利商店买早餐。
    虽说警察这份工作,免不了需要动到双手、双脚,但这几年他已是学长身份,习惯出张嘴指挥菜鸟执行任务,不管那任务是追逐还是擒拿,他都懒得动,他只要在办公室蹺脚纳凉,等待菜鸟把人逮回来,工作就算完成。
    追捕犯人,那是搏命的工作,需要年轻的身体才能负担,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就算有心,身体也无力承担。他对这一点,心知肚明,不用长官交代,他早已自我实践。令人惊讶的是,这样万般吹不动的个性,巴奈竟然还能保持着精瘦的身材,实在羡煞许多后辈。
    抢匪在一百公尺前转进下一条街,俐落的身手,让巴奈以为他就要追丢了,于是巴奈硬撑着一口气,跟着转进下一条街,双腿勉强是靠着意志力在支撑着,其实,那双腿目前最渴望的,是他的办公桌,他们极希望可以找个地方蹺脚休息。虽然巴奈在脑子里用力想像着一定要追上抢匪,脚步却明显慢了下来,他快没气了,需要休息。
    为什么偏偏要在他出外巡逻的时候,让他碰上这种鸟事?巴奈心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开始抱怨起自己的坏运气。一定都是命运的安排,他自暴自弃地想着。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衰?他不过才和学弟把警用机车停在便利商店门口,让学弟单独进去签单,他则利用机会在门外站岗踱步。才刚踱到巷口,就看到抢匪在他眼前衝过,后头还有几个人追赶着。这群追赶抢匪的人一看到巴奈,便像找到救赎,大手往巴奈肩上一拍,像极八百公尺大队接力,将追赶的责任交到了巴奈身上。巴奈肩上突然被交付予如此重责大任,来不及回头去骑警用机车,也来不及呼喊还在店内签单的学弟,大脑竟已指挥起双腿,发挥警察的本能,展开最原始的追逐。当然,这时候他的大脑忘了,他已不再年轻。若是当时他没有失神,让命运之神找到空隙插手,或许故事就到此为止,巴奈仍旧做他的基层员警,每天浑浑噩噩、打混摸鱼,全副心智都用来算计着如何才能躲避长官的炮火,浑然不想参与精彩人生,也无法参与未来有如坐云霄飞车般的奇遇。这一切,巴奈完全猜对,全都是命运的安排。
    抢匪像是装了永备电池的玩具,怎么跑都不会累,丝毫没有减速的跡象,巴奈和抢匪间的距离愈拉愈开,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公尺了,只要再一个转弯,抢匪就可以甩掉巴奈了。抢匪知道巴奈在后追赶,却还得意地回头看了巴奈一眼,脸上有着无法掩饰的嚣张,那气焰,巴奈看不下去,他被激得拔出枪来,对空鸣了一枪。这一枪,示警意味浓厚,巴奈希望抢匪识相点,别再跑了。
    抢匪没在怕的,继续跑。
    巴奈知道抢匪的想法,警察只会对空鸣枪,绝不敢朝抢匪射击。抢匪只要够胆,继续跑,一定逃得掉。这全都是最近人权意识高涨的结果,弄得警察人人自危,连开个枪,都得瞻前顾后。他很气,气警察的窝囊,也气自己体力不济,若警察可以自由开枪,以他的枪法,那抢匪早就躺在地上了,用得着这种不文明的追逐吗?耗尽体力,却有可能无功而返,这是哪门子的效率?
    到了街底,抢匪眼见甩脱不掉巴奈的追赶,又转进另一条大街,似乎想混进人群里,让巴奈不敢开枪。
    巴奈紧追在后,他知道抢匪在想什么,警察顾忌的不就是人多吗?在人群里要开枪,得要向天借胆,否则就要有一个让任何人也无法反驳的理由,那个理由,巴奈目前还没想到。不过,巴奈可不怕在人群中开枪,他可是「神枪手」,弹无虚发,他有十足的自信,可以让子弹穿过重重人墙,命中他心中所想的任何目标。
    巴奈对着抢匪背后瞄准,在奔跑中又开了一枪,这一枪扫过抢匪的右脚,差点就击中抢匪的脚踝。就像要伤害战马得先砍马蹄一样,巴奈相信,要让这抢匪停下来,就只能让抢匪不能再跑,于是就这么轻轻擦过抢匪的右脚踝,皮外伤,绝无大碍。他知道,若他真的击中抢匪,就会有写不完的报告,他可没有意愿坐在电脑前面,为这跑个不停的抢匪,做他最讨厌的差事。
    抢匪踉蹌着,一拐一拐的,但还是在跑,而且眼神不停望向在后追赶的巴奈,一转身就鑽进汹涌的车阵里,完全不要命的态势。巴奈开始怀疑,抢匪手上的那包贜物,究竟有多贵重?需要这么拼命?
    原本快速行驶中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突然就这么被抢匪闯进车阵中,秩序大乱,紧急煞车声与乘客的尖叫声,此起彼落。巴奈的眼睛都还来不及看到抢匪造成的混乱,耳边便接着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原来是一辆煞车不及的轿车,撞上人行道,连累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那一整排机车,全倒。
    原本脚步就已踉蹌的抢匪,在这一阵混乱当中闪避不及,摔倒在地。
    巴奈终于找到机会,稳稳站住,对着抢匪身后瞄准,发出第三枪,险险擦过抢匪的右耳,射中抢匪身前的汽车,引擎开始冒烟,警报器大声作响。
    趁着抢匪摀着耳朵,倒在地上唉唉大叫的空档,巴奈拼着最后一口气,大步跨越四散的障碍物,来到抢匪身后,单手压制倒地的抢匪。不知死活的抢匪,竟还在挣扎,扭动着身躯想脱离巴奈的压制。巴奈累毙了,单靠一隻手实在使不上力,只好用枪托重重敲击抢匪的头,抢匪这才安份下来,晕死过去。
    没办法,不见棺材不掉泪,这是亡命之徒的赌注。
    巴奈抽空看了看四周这一片狼籍,机车倒了一地,汽车撞成一团,人群也渐渐聚拢过来围观。至于刚才抢匪手中的贜物呢?抓贼要抓贜,若是让抢匪把贜物给丢了,那么巴奈刚才的追赶,全都会徒劳无功。巴奈迅速用眼神四处搜寻,没看到纸钞飞扬、也没看到金条或金饰,更没看到管制枪械,只看到抢匪身旁散落了一地的女性内衣、内裤,而且,全都是红色的。巴奈楞住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眼前的景象。除了变态和色狼,又有谁会抢女性内衣裤?他也很好奇,又是什么样的女性,会买这么多的红色内衣裤?「红色内衣裤」,这几个关键字,让他突然想起上个月警局里的一个学弟结婚前,抱怨着女友买了整整六套的红色内衣裤,花了他不少钱。女友说是习俗里有这么一条,新嫁娘得穿上大红色的内衣裤,才能带来喜气。学弟并不信这一套,不过女友非常坚持,就算不甘愿,为了二人婚后的和谐,还是忍下这股气,掏出信用卡付帐。
    不会吧?这难道也是哪个新嫁娘的嫁妆?原来这不是什么银行抢匪,只是个十足的变态兼色狼!巴奈气得又在抢匪头上补了一拳,「妈的!别说你抢的是内裤!变态!」巴奈心里暗骂着,他果真是衰到爆!拼着中年大叔的名誉,追了三条街,开了三枪,抓到的,竟然只是个色狼!这份报告要怎么写啊?
    巴奈喘着大气,环目四望,现场车辆东倒西歪,被他流弹击中的汽车,警报声仍嗡嗡作响;旁边一辆撞上分隔岛的汽车,引擎冒着烟;被枪战打乱秩序的驾驶们,纷纷走下车来,心疼地观察自己爱车的状况;街上的人群渐渐以他为中心,靠拢了过来,想要一探究竟。还好,远远的,巴奈看见和他一起巡逻的学弟,正摸不着头绪地往现场走来。他松了一口气,支援总算赶到了,虽然来得有点迟。
    巴奈让学弟接手处理善后,学弟迅速调齐人马清理现场,还召了一辆救护车将抢匪送到医院,当然,学弟有依照巴奈的吩咐,让救护人员好好「照顾」这个色狼。至于现场,由于聚集围观的人潮眾多,受损车辆也不计其数,光是调集拖吊车把事故车辆拖走,就花了将近二个小时,巴奈就算只是待在现场监看作业,人却早已累呆了,都是刚才那场警匪追逐害的,巴奈从来没那么累过。
    灰头土脸的巴奈一结束清理现场的作业,就赶回到警局,没想到竟被局长逮个正着,巴奈被叫去局长室罚站,聆听局长教诲。多亏现代资讯科技的发达,局长在巴奈还没回来前,就看到了网路直播画面,当然是气得吹鬍子瞪眼。
    「什么时候变得跟菜鸟一样?这么衝动?抓一个抢内裤的抢匪,需要用到枪吗?」局长把一份报告丢在他面前,掷地有声,「你的报告给我重写。」
    局长气极了,忽地站起,背过身去踱步,让巴奈罚站在原地。巴奈知道,局长气过头了,这是局长逼自己冷静下来的招数。
    巴奈二眼睁大,不敢接过报告,那不是他的吧?巴奈才刚回到警局,不是吗?哪里有时间写报告?局长是不是气疯了?巴奈偷偷翻了一下报告,果然,那明明就是学弟前二天交给局长的分尸案报告,局长气到理智断线,一整个张冠李戴。巴奈只好趁局长不注意,再把学弟的报告放回局长桌上,脸上依然一副无辜模样。
    「配枪收回。明天你去阿义兄那里上班。」局长看着窗外的车流,冷言酸语地对巴奈指示,「喜欢刺激,是吗?无间道,够刺激了吧?」
    阿义兄?巴奈知道那是辖区内最令人头疼的黑道大哥。凡是局长看不顺眼的人,就会被下放到黑道,当黑白二道的「联络人」。这个身份,说得好听是「卧底」,其实是「夹心饼乾」,黑白二道都不买帐,简直里外不是人。这是升级版的惩罚,若是可以讨价还价,巴奈倒还觉得要他写十份报告也行,只可惜,面对在气头上的局长,他不敢顶嘴。因为,这次他的确过份,换做是哪个学弟为了追一个抢内衣的抢匪,连开三枪,他绝对会派那学弟去比黑道更糟糕的地方,让学弟生不如死。
    好吧,局长这个惩罚,合情合理,巴奈认了,谁叫他衰?只是,他还保有一丝好奇,为什么不派他去柯九姐那里?柯九姐是最近窜起的黑帮大姐头,专营酒店剥皮和诈骗结婚,受害的宅男不计其数,若让他选,他倒希望能去那脂粉味浓厚的酒店里卧底,也好过和阿义兄打打杀杀。他怪自己运气太背,就连被局长下放,也是被下放到最底层的地狱,没得选择。回想起白天那起警匪追逐,那突然间不知道哪里涌来的正义感和失心疯,让他狂追抢匪,才真是他命衰运背的最低点。那时摆烂别追不就得了?或是他别偷懒在外间逛,和学弟一起进便利商店签单,一切不都没事?真真是自己在劫难逃,怨不得别人。
    凡人总怨叹「千金难买早知道」,他想起算命界鼎鼎大名的「子牙居许太」,若是找她算命,一定能准确预测出自己这次在劫难逃。他不自觉地苦笑出来,笑自己不自量力。若他能有许太那样的预知能力,还用得着干警察这一行?不早在家吹冷气、蹺脚、数钱就好?还用得着像现在这样站在这里挨骂?人啊,贵在有「自知之明」,他自知没那个本事,既然不能出人头地当英雄,就只好认份接受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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