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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边城往事·上

    虽然已经想过会有这个可能,但看到那把枪的时候,林红依旧心头一颤,眼眶也跟着一热。
    她擦擦眼角还没有流下的眼泪,用最快的速度调整好情绪和表情,然后走到那边的柜旁给两人泡了一壶热茶。
    十分钟后,她将茶放到沈冬至面前的沙发桌上。
    她坐下,脊背挺得笔直。
    “沈小姐,这是要我连老谭的份一起背下?”
    沈冬至双腿交叠,拿起眼前的茶杯微呷一口。
    她摇头:“不是,你不够份量。”
    林红有些不明白:“那老谭他?”
    沈冬至放下茶杯:“他会很好,一天牢也不需要做,也不会担什么骂名,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铭文总需要付出代价,你说呢?”
    林红懂了,要她死,是铭文需要付出的代价。
    她不知道沈冬至的父亲打算用什么办法救下谭宗铭,但是肯定要和谭宗铭得罪的政权体系进行交涉,毕竟说白了,谭宗铭也是曾经在背后支持他的政权体系的替罪羊。
    ——他们吃够了,这件事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需要人来堵这个窟窿,平悠悠众口,于是谭宗铭和几个中下线官员自然就成了完美的替罪羊。
    林红对于关山海能把谭宗铭滴水不沾的捞出来完全不怀疑,可是她要是也一点事没有,那铭文还真是占大便宜了,安稳进安稳出,片叶不沾身。
    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呢?
    再说,铭文这件事已经上了清查流程,不可能毫无痕迹的平息,明面上铭文必须给出一个担罪的人,事实上不止林红,目前谭宗铭大部分参与了计划的手下以及铭文的高层,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期,几个核心成员则会是死刑,铭文还没曝光的灰色收入也全部都要吐出来。
    ——这点关山海已经跟沈冬至说的很清楚。
    所以在这件事上,林红有两个作用,第一是担铭文层面上的罪,在这方面她是最好的人选,因为她不仅是谭宗铭的情妇,还是主谋之一。
    至于第二个作用,则是为了平要谭宗铭去死的那一派政权的气,你要把谭宗铭捞出来,可以,但总要让铭文出出血吧?哪有一点代价也不付出两个主谋都安好的道理,这让他们的脸往哪摆。
    而且关山海的方法可远远不止通过利息交涉把谭宗铭换出来这么简单。
    当然,林红并不需要知道这个。
    微烫的茶水入喉,林红强迫自己的心跟着落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沈冬至来找她其实是为她好,至少让她免去了牢狱之苦。
    “谢谢沈小姐,我懂了。”
    沈冬至点头,也拿起茶杯喝茶,两人一时无话。
    过了一会儿,两人杯中的茶都已经见底,林红抬手帮沈冬至斟茶,沈冬至突然开口。
    “如果你不喜欢枪,可以换一个。”
    林红动作一顿,笑着摇头。
    “枪挺好的,不会很痛苦。”
    沈冬至嗯了一声,她垂眸喝茶,不得不说,林红泡茶挺好喝的,深得谭润深的真传。
    转头看向窗外,沈冬至换了一个话题。
    “林助理,给我讲讲你和他的事吧。”
    林红一愣:“我以为沈小姐不想听这些。”
    沈冬至笑:“让他讲他只会气我,还不如听你的。”
    林红也笑,嘴角荡起浅浅的弧度,仿佛已经陷入遥远的回忆中。
    “当年宗铭还是谭家的少爷,他的母亲——”
    沈冬至打断她:“跳过这部分,我要他自己告诉我。”
    林红直直的看着她,笑容突然加深。
    “沈小姐,你真的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
    沈冬至不置可否。
    林红也看向窗外,好,她知道沈冬至要听哪部分了。
    *
    “我和宗铭是在一个边境小城认识的,叫涅县,沈小姐听过吗……”
    随着林红干净绵长的声音传来,沈冬至仿佛回到了1993年,回到了那个位于中国吉林延边的不知名小城。
    林红的身世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她的母亲有些姿色,嫁给她的父亲,她的父亲也就是个混混,做点帮人偷渡的活,后来一个不小心被人砍了两刀死了,林红就成了妓女,站街的那种。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林红当妓女也算得上敬业,一般9点就会到街上去。
    一阵干风吹过,黄色的土路街道尘土飞扬熙熙攘攘,林红穿着白色毛衣红色皮裙,照常靠在那根有些歪的电线杆上。
    ——电线杆对面是这里唯一的茶楼和饭馆,二楼有那种木板隔开的小时房,林红算过了,只要再做一个月,她就能去里面租一个隔间。
    没办法,在里面接客比站街安全,上个月她被一个客人拉到河边的破棚子里,差点死在那。
    低头踢了一脚坑坑洼洼的地面,林红给自己点了一支烟,她脚边就是几个大铁笼子,里面的狼狗疯狂吠叫,叫得她头疼。
    但她只能忍。
    ——涅县是边城,鱼龙混杂民风彪悍,随处可见偷渡的人,这里最大的活动就是斗狗,能来买狗的一般手里都有些钱,所以她才站在这里,希望能碰上几个出手大方的。
    “美女,快看,有人来了。”
    此时卖狗的麻子突然凑过来开口,眼睛还往林红胸口里瞅。
    林红顺着麻子的目光看去,手里的烟忍不住抖了两下。
    ——她看到了谭宗铭。
    他开了一辆军绿色的越野车,其实挺破了,但林红还是一眼看出那是俩好车。
    回忆到此,林红似乎陷入了极致的幸福中。
    “沈小姐,你知道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英俊的男人,下车后他把车门关上,蹲在台阶上点烟,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的模样,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脖子上有一个玉吊坠,蹲在那抽烟的样子真的帅得要命。”
    【作者有话说】看到有些小伙伴关注崽和老谭上次肉的卫生问题,这里发出嗷嗷嗷的嚎叫,不是别人用过的啊!都是新的,有描述老谭拆包装~老谭的意思只是也带人来玩过同一种玩法,不是同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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