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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

    俞承如果要帮英国打赢这场官司,需要尽力证明对方属于非善意购买,而程白则要尽力提交证据,证明甄复国是善意购买。
    申请延期进行第二次庭前会议是程白这一方提出的,但在这段时间里,作为原告方,英国这边也能继续提交相关的证据。
    在看见程白提交出的证据那一刻,俞承一张脸就沉了下来。
    意大利那边开启调查他是知道的。
    程白在密切关注那边的进展,联系意大利警方获取案情报告,他这边又怎么可能掉以轻心?
    可事实就摆在那里。
    调查出来的情况让他越来越心凉。
    更让他糟心的是,程白不可能放过这样的大好机会,正如他此刻所见,在这第二次庭前会议上毫不犹豫地将这一系列的证据抛出。
    庭上法官和合议庭审理人员都拿到了证据,看过之后所有人都有些惊讶起来。
    有了这一份调查报告,情况好像明白了不少。
    法官浏览完双方证据后,便道:“新提交上来的证据看起来清楚了很多。不过,原告方这边提交了一份案外人的履历资料,这是?”
    俞承知道法官说的是哪一份,只屏了一口气,看向了甄复国:“案外人贾某,被告当事人甄先生应该很清楚是谁吧?”
    双方证据都是人手一份。
    甄复国作为当事人自然也拿到了一份,在看见对方提交的证据名录时眼皮就跳了起来。但这么多年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下来,就算心里再慌,面上也能装得滴水不漏。
    他愣是没露出破绽来,就理直气壮地回视对方,但也不说一句话。
    毕竟程白已经交代得很清楚了。
    法庭上说话都是有书记员记录的。
    一不小心露出什么破绽来,被对方抓住机会,指不定官司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案外人贾某,是一名律师。
    而且是甄复国的律师。
    以前甄复国被起诉的每一个案子几乎都是他经手的,要么是赢了,要么是在庭下和解了。
    俞承第一次庭前会议的时候提交过了甄复国被起诉的记录,用以证明甄复国信誉不良。但被程白精准狙击,用诉讼的结果在证据上作出了反驳。
    但现在他又顺着原来的证据深挖了一层。
    这位贾律师的履历一翻,那才是真正响当当的“为人渣打官司”:客户除了甄复国之外,还有几个窃金库的大盗,边境上搞走私的黑道老大,以及几个“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贪官污吏。
    “比起这位贾律师其他的当事人来,不觉得甄先生太过普通了吗?为您代理的都是小则几千块多也不过十来万的官司。”俞承是真觉得正常人看了这资料都能知道甄复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这位贾律师凭什么为你代理这么久的官司,从05年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去年。”
    程白没说话。
    甄复国看了她一眼,知道这是默许的意思,便哼了一声,有些怂地开了口:“贾律师跟我是大学的同学,你别看我这样,我可也是有学校学位认证的人。而且他接什么官司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就能证明我是个坏人?实不相瞒,我为什么没继续找这个人帮我打官司,一是因为知道人家忙,不好意思再麻烦人家;二也是因为知道了他都给谁打官司,心里头怵得慌。我现在请的是程律,这就是明证!”
    这时候程白才淡淡地补了一句:“别说我的当事人已经跟这位贾律师没有再联系,就算他们有联系,也不能凭借这种间接的证据来说明我当事人有问题吧?再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当事人人品有问题,也不能证明他当时对雕塑里藏有画作这件事知情。原告律师总不会想用a来证明b吧?”
    除非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然这种间接的“孤证”实在难以被采纳,就算被采纳可信度也得打个折扣。
    俞承唯一能证明甄复国有问题的方法,是请这个贾律师出庭作证。
    但既然对方是律师,且还跟甄复国认识,到开庭审理时对方的证词对谁更有利,却是难以预料的事情。
    俞承未必敢冒这个风险。
    现在他抓住的种种细节都能证明甄复国这个人有鬼,大大的有鬼,偏偏没有任何一条证据是实质性的、直接性的。
    这导致他说什么都会被程白反驳。
    毕竟程白的出庭经验太丰富了,不可能被他抓住任何破绽,每一次都会准确地击中他提交证据的缺陷,频繁让他碰壁。
    原告方这一次提交上来的证据都是一些边角料,完全是把甄复国的人脉关系给拉了一圈找出了一堆的问题。
    可再多也没有用。
    程白这边根本就不搭理这些,在延期的这段时间里,只提交上来一份新证据,那就是意大利警方那边的调查!
    原来在接到甄复国这个案子之后不久,程白这边联系拍卖行、联系意大利那边的雕塑持有人和原作者,就惊动了意大利警方。经过多方举报,威尼斯警方终于拖拖拉拉地开展了调查,竟然真的抓了个人起来。
    这个人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那个在拍卖会上与甄复国竞价的老外。
    老外名叫哈尔斯。
    在国际刑警那边早就挂上了名,是多起国际盗窃案的主谋,但一直隐身幕后,只充当智囊的角色,负责策划盗窃、赃物漂白和最后的销赃。
    这倒霉的鬼佬十多年前就被邀请去马桥私人博物馆参观,早盯上了这副名为《摇摆》的画作,于是踩点过后就策划了一场大火,在警报乱响、监控黑屏的情况下,指挥团伙将这幅当时价值七千多万的画作盗走。
    但当时风声很紧,这画不适合出手。
    怕一旦露出画的踪迹,就有人要循着踪迹来将他们一干人等抓获,所以一藏就是好多年。
    直到前年,这位印象派画家的画在收藏市场上的价格节节攀升,这伙人才终于意动,花了大力气将这一幅画做进了雕塑,送到了意大利威尼斯的拍卖场上。
    当时这位雕塑家的雕塑顶多二百万。
    他们自己送拍,自己竞拍,无非是左手转右手。只用二百万,就能轻轻松松地将赃物漂白。
    因为意大利的法律——
    只要利用好“隐藏物”和“善意购买”这一条,就算是打官司也不怕,不留下把柄,用正常的价格拍卖,再声称自己毫不知情就是了。
    如此,英国画作原主看连哭都没地儿哭去。
    可哈尔斯万万没想到,真到了拍卖那一天,竟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那举牌的价格简直令他目瞪口呆。
    这破雕塑一下就叫上了高价?
    那一瞬间他是怀疑人生的,因想到里面还有一幅价值1.5亿的高价画作,不得不咬紧了牙关跟着举牌,继续竞价。
    然后就三百万,四百万,五百万,六百万……
    竞价竞得哈尔斯整个人都要炸了。
    在这个傻逼的财大气粗的中国人将价格叫上七百万,引得全场惊呼时,他终于放弃了,当即便跟周围的同伙打了手势,准备另做计议。
    毕竟这雕塑是他们左手倒右手,有这种不知死活的老头高价拍走雕塑白送几百万为什么不收着?
    大不了他们再把这幅画盗回来就是。
    然后故技重施,换一个不那么热门的雕塑家的作品,重新策划漂白。
    他们也不担心这个中国佬会发现雕塑的秘密。
    毕竟他们行事非常隐秘,只有作为灵魂首脑的哈尔斯清楚全过程,知道漂白和销赃的途径。
    拍卖会一结束他们就查了甄复国的行程。
    这个找死的中国佬还要在威尼斯待上三天,足够他们行事了,而且好像的确如他们所料,只是巧合才拍下了雕塑,并不知道雕塑的秘密。他们下手的机会还有很多。
    但……
    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原本还要在威尼斯待上三天的甄复国,第二天就直接把雕塑送上了飞机,自己行李箱一拎就回了中国。
    天知他们连监听设备都没来得及放进酒店!
    捡了700万丢了1.5亿!
    国际大盗团伙当时全员心理大约就三个词:what the fuck!我顶你个肺啊!
    但雕塑已经进了中国,真就是回天无力了。
    他们义愤填膺之下只好放出了消息,希望先怂恿英国方面对这个傻逼中国佬展开调查,他们则好趁机行事,把画给拿回来。
    可也许是人倒霉凉水也塞牙吧。
    哈尔斯做完另一单生意又准备用同样的方法漂白赃物,所以回了威尼斯,但没想到立刻就被警方找上门来。
    那时候威尼斯的警方还不知道他就是那个臭名远扬的国际大盗,只是询问询问。
    刚问完,就把他放走了。
    哈尔斯自己也松了一口气,以为是虚惊一场。
    可没想到才离开没一分钟,警察局里就反应过来,这个人有点不对劲啊。于是呼啦啦按出来一帮人,荷枪实弹对准了他——
    国际大盗首脑,就这么滑稽又倒霉地落网了。
    剧情简直称得上是一波三折,等回头官司打完把资料给边斜看,他估计都要惊叹一声“现实比小说还要戏剧”。
    当然,这不是程白应该关注的。
    她只是翻开了这密密麻麻长达几十页的证据,看向了一页纸上被自己用记号笔标出来的部分,念道:“‘我们计划周密,分工明确。把化作藏进雕塑这件事,只有我和拉克瓦知道。这个中国人的出现打乱了我们所有的计划。’这是意大利警方处提供的嫌犯口供。从事实证据上已经能断定,原告方画作被盗系嫌犯团伙所为,想利用意大利对善意购买人和隐藏物的法律法规来漂白赃物。而我的当事人只是赶巧拍下了这尊雕塑,且根据嫌犯口供可以初步判断,我当事人对雕塑里藏有画作一事一无所知。”
    用更中国的话来讲,这就是无意之中“捡了个漏”。
    俞承在看见这份证据的时候一张脸就黑沉得能滴出水来了。
    程白镇定地笑道:“对于这份证据的三性,原告方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
    从撕扯法律适用开始,程白就展露出了她强大的控场能力。
    案件完全按照她规划好的步骤在走。
    俞承觉得自己就像是那被人牵着鼻子的驴。
    意大利警方的这些资料,他手里其实也有一份。只是这份证据目前对英国这边来说很不利,所以他绝不会主动向法院提交。
    但要说破绽,并不是没有。
    只是这份证据所展现出来的某些端倪,让他感觉到了忐忑,更隐约感受到了败诉的可能。
    他的目光紧紧地注视了程白半晌,然后就移向了甄复国,也没有回答程白的问题,只是看了他很久,才笑着,慢慢开口道:“对于这份证据,我方本该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是意大利警方那边的调查情况,甚至有了口供。但这只是最初步的调查结果吧?案件现在还在查明的过程之中。这位国际大盗哈尔斯先生主观认为他们的计划不可能泄密罢了,并不排除有他不知道的泄密可能,更不能直接证明被告当事人不知情。相反,这份证据反而透露出了更多的疑点。”
    比如甄复国嫌疑极大的竞价;
    比如原本三天后才离开威尼斯,为何突然回国;
    甚至他原本的“御用律师”,以及这位律师背后所能连结起来的关系网,都十分值得怀疑。
    这些疑点,俞承相信,法官能看出来,程白也能看出来。
    但这个案件最折磨人的一点就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双方都没有!
    甄复国被他目光盯着,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大约是被他看得烦了,还直接对他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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