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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真好。”景翘突然小声说道,“遇见你真好。”在她的身上,她学到了太多太多的东西,那是在别人身上学不到也看不到的。苏望山够开放了吧,他都能允许戚慈进入军营,还成为军师,可是这样的人,在面对街上的乞丐的时候,也照样没有什么好脸色。
    可是戚慈不一样,戚慈接手上林郡这短短的时日里,就解决了乞丐流民的问题。这世道,混乱起来,人命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一场战争给上林郡带来的除了那些逝去的生命,被破坏的屋子,不见了的粮食,还有一些居无定所的百姓。
    这些人是流民是乞丐,是被城里人看不起的存在。
    这部分人多了,会引起百姓的恐慌,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安定和稳妥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去当乞丐流民的。他们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凭证,也没有银钱建房子,没有关系落户,最后挣挣扎扎,只能成为流民和乞丐。
    他们就算是市集里面抗大包,都不一定有人要。
    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土地,日子过得有多么艰难可想而知。
    戚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比较直接果断,甚至说得到是粗暴的。她直接在城里建了一个收容所,专门收留这些没有生活来源的乞丐流民,并为他们办理了新的身份证明,还让他们自己在城外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不过种植的粮食有六成需要上交。不过这样也能保证他们不饿死了。
    还规定了只要攒够了一定的银钱,就能在城外租住房子,若是买的话,只要银钱够,也是可以的。
    一时间,她给了不知道多少人活下来的希望。生活艰难不可怕,可怕的是这艰难的生活一眼看不见头,一点生的希望都看不见。
    纵然是上街,戚慈的眼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钱人,无钱人,有权人,无权人,其实都是人。
    多一分钱,不会多一只手。
    景翘在戚慈这里得到了莫大的安慰,再不觉得自己同他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了。她倒是开心了,可是戚慈心里面还藏着事。
    因为没有过几日,戚慈又收到了来自于陈国的书信,这一次,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原本以为活下来的公子韬死了。死的原因很简单,他因为刀伤,整日半梦半醒,丝毫没有注意到,宫中已然已经不太平了。人心浮动,大家都在观望,这股躁动从宫中传出来,传到王都,然后传到了整个陈国。
    素素死后,公子韬颇为宠爱后宫一个生得貌美的姬妾。
    可是这次的灾祸也是由她引起的。公子韬这辈子都栽到了女人的身上,先是有素素,然后再是这位文姬。文姬生得貌美,是素素的美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公子韬在素素身上吃了这样一个大亏,自然不会再喜欢和她一个类型的姑娘了。
    文姬原本是宫中一个打杂的宫女,因为一次醉酒,和公子韬相识了。公子韬喜欢她那妖艳的容颜,也喜欢她热烈得好似一把火的性子,和素素完全不同的女子。
    好像只有在她这里,才能完全忘记素素的存在。
    于是公子韬对文姬的宠爱也便不是无缘无故的了。只是他虽然宠爱她,也防备着她。在素素身上吃了一次亏,总不能再在文姬身上吃亏了。
    文姬的祖宗八代他都查得彻彻底底的,一丝一毫的漏洞都不留。也是在确定了文姬一点问题都没有,他才肆无忌惮的宠爱文姬。
    文姬素日的表现就是没有什么脑子,好像爱公子韬爱到无法自拔一般。若是公子韬宠幸了别的女子,她一定是会想方设法找那人的麻烦的,她找麻烦也很简单,生怕宫中的热闹不知道似的,大张旗鼓的上门去,扇对方几巴掌,甩下几句狠话就离开了。转眼还要和公子韬哭诉对方欺负了她。
    所有人都以为文姬会失宠,可是人家反而更受宠了。
    因为曾经的素素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公子韬真的怕了,他太怕那种温婉聪明的女人了,在他看来如同魔鬼一样可怕。反倒是文姬这种没什么脑子的更让他放心。
    让他能放下心宠爱。
    尽管她嚣张跋扈,公子韬后宫的女人就没有几个是没有被她打过的。可是公子韬依旧宠爱她,也让她更嚣张跋扈了,在整个宫中说一不二。
    这位姑奶奶端着鸡汤来看公子韬,谁人敢拦,恐怕今日拦了她,明日公子韬好起来了,拦了文姬的人就该滚回家吃自己的了。
    这实在是不敢拦啊。
    文姬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进去了,她呵退了伺候公子韬的人,这满宫的人竟是真的就退下去了。笑话,谁敢不退,这满宫上下谁不知道文姬是公子韬的心肝肉,心肝肉想做的事情,那是随便谁都可以阻止的吗?
    文姬杀了公子韬,甚至没有多费一点力气,就那么简简单单,喂了他□□,她走后没有多久,公子韬就毒发身亡了。文姬却一点事情都没有,她甚至还在自己宫殿之中好吃好喝的,什么事情也没有。
    阖宫上下乱成一锅粥。
    文姬吃好喝好之后,一把火烧了她的溯月宫,这世间便再无文姬了,她究竟是生是死,谁也不知道了。事情快得就像一场快进的电影,谁也没有弄明白,怎么公子韬就突然去世了,怎么接着文姬的宫殿就起火了。究竟是文姬害了公子韬,然后畏罪自杀了。还是公子韬去世了,文姬也跟着殉情了?
    谁也不知道,这便成了一个谜了。
    而坏消息就是,公子韬在先前醒来之后,吩咐人将张尔的尸体挂到了墙头,要他日日被暴尸。其心不可谓不狠毒,连死都不让人死个安心。
    并且在暗中还有人守着张尔的尸体,就等着人来救呢。
    这事情,看见认识在张尔的人眼中,很是有些难过。
    戚慈也有些难过。
    她肯定是要派人将张尔带回来的,至于这遥远的路途,究竟要怎么将人带回来,就是个问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很惊喜,哈哈哈哈,他终于死了
    第107章 一百零七 杀手
    此去路途遥远, 张尔去世原本就有一阵时日了, 要想将他的尸体完好无损的带回来,需要的不单单是人力, 也需要极大的物力, 花费在他身上的力气做什么不好呢。
    这样看戚慈,愿不愿意了。
    戚慈自然是愿意,可是这不比现代, 她不能把人火化成一堆粉末再带回来。人们讲究一个落土为安,讲究一个全尸。如果是这样,要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面保证尸体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不腐烂不发出恶臭,是个麻烦事。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冰棺之类的东西。
    花开两头, 各表一支。戚慈这边在想要怎么将张尔带回来。那边陈国宫中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而罪魁祸首文姬, 早就远走高飞, 去过她的洒脱日子去了。
    文姬这个女人,原本就是被训练出来的美人, 这种美人,美则美矣, 实际却是带着毒的。该下手的时候丝毫不手软, 她太明白应该怎么拿捏一个男人了。
    一般很少有男人喜欢那种嚣张跋扈的, 公子韬在素素之前, 也是喜欢那种温柔的、妩媚的、仙气飘飘的这种聪明人。这一类姑娘往往知情识趣,实在很让公子韬喜欢。他后宫之中很多素素这样的姑娘,媚而不妖。很多人也心里清楚, 知道公子韬喜欢哪一种女人。然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公子韬实在是怕了这种聪明人了,太聪明的女人的会要人命的。
    他心里依旧喜欢素素,可是再不敢招惹这样的女子了。于是他才毫无征兆地宠爱起了文姬,就因为文姬是一个一眼就能看透的浅薄女子。
    可得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刚好是文姬,在所有人都觉得他还依旧喜欢那种温柔妩媚的女人的时候,为什么会出现文姬这样的女人。这样完全和其他女子不一样的人,一出现就刚好抓住了公子韬心里面的软肋。
    文姬怎么可能是一个不聪明的女人。
    相反,她是一个太聪明的女人,比素素聪明太多了。同样都是杀人,同样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做为筹码,一个到死都不得安宁,一个却全身而退。
    但是一个让公子韬心动,让公子韬此生铭记。一个却可有可无,甚至可能公子韬到死也没有将人真的放进心中。
    收到文姬成功出了陈国的消息的时候,戚慈已经派人去陈国王都接张尔回来了。她能想到的方法无非是耗费大量的冰,将尸体保存着带回来。就让她有情有义最后一回,总不能将人真的留在异国他乡,受风吹雨打阳光暴晒吧。
    说好要心硬,张尔其实也不是为了她的大业牺牲的,但是戚慈还是心软了。她不是神,也只是一个人。是人就不可能没有情感,就不可能永远冷静。
    公子韬死在文姬的手中,真的不亏。文姬是从小就被人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并且是杀手之中最恐怖的一种。杀手,最低端的是流于表面的杀意和直截了当的刺杀。最初有风遇见的,就是这一种,这一种非常好解决,杀人者人恒杀之。而文姬,恰好是最高级的一种杀手,她不杀人,她攻心。
    文姬的种种表现都像是一个真正张扬跋扈,出身小户人家的那种一朝得势的人。没有修养,没有心机,直白得很。
    文姬这个人是否真实存在,的确存在,可是在公子韬登基之后,这个人就不存在,就变成了杀手文姬。最毒不过妇人心,为什么要扮演文姬,因为文姬是个地位低下的小宫女,甚至满宫上下没有几个人真的认识了解她。这样的几乎等于隐形人一般的存在,是最好的扮演对象。
    甚至真正的文姬是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文姬得势之后,谁又敢多说什么呢?谁又能多说什么?难不成去公子韬那里说文姬好像和从前不同了。一个没落的宫女,一个得宠的姬妾,你说这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一样。
    那么文姬究竟是何身份,公子韬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这位恐怖的杀手姑娘,正是那位他一直都看不上的嫡兄公子博益。公子博益这人,虽然名义上是嫡子,可是一直不受老国君的喜爱,原因是他酷似前君后,而那位君后,实在不是个貌美之人。老国君贪念美色,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他不喜欢前君后,自然也就恨乌及乌,看不上公子博益,再加上公子博益一向是有些呆傻的,不算个聪明人,老国君就更没有将这个嫡子放在眼中了。横竖他们陈国又没有非要传位给嫡子的说法,不像隔壁越国,非要讲究什么嫡出为大。
    这样也就导致了,阖宫上下,除了已逝的前君后,谁也没有真的将公子博益放在心上。他呆傻,也就意味着好欺负,虽然明面上他们不会去欺负他,可是背地里,他也没有少被欺负。
    这人吧,一旦被欺辱久了,要不就自己忍了,要不就会黑化。显然,公子博益是后者。前君后家中也不是那毫无权势的人,可以说老国君娶她,正是因为她家中的权势。只是再有权势的人家,也总会没落,她家中最后也没有逃过没落的劫难。
    瘦死的骆驼总归比马大,这再怎么没落,世家还是世家,有的是常人没有的手段。
    文姬就是这个时候被公子博益收养回来的。
    她什么都学,什么都学得非常认真。毕竟她这样被收养回来的姑娘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而她们之中,最后能活着走出去的,没有几个人。文姬想,她一定一定要成为最优秀的那个杀手。
    她的武器,是她的脑子……以及她的身体。
    文姬不记得她的名字,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在街上流浪。后来被公子博益收养了之后,她有了一个代号,十七。
    赢的那个人,可以走出这个逼仄的天地,可以获得自由以及生命。文姬一直想去找一个人,她的梦里反反复复出现一个人的背影,她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是什么人,和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她想找到他,问一问,为什么她一觉醒来,就独身一人在流浪。
    她的过往,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呢。
    文姬骑着马,她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吴国,上林郡。
    陈国大乱,公子韬死后,没有一个子嗣留下,按照规矩,继位的就应该是他的兄弟们,这其中最名正言顺的就是公子博益了。但是显然,其余的人肯定是不服气的。其中最不服气的就是公子义了,他的母族势力强大,他的食邑地盘也广,他自然不甘心这到手的肥肉就这么掉出去了。
    公子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第一个跳出来不服气的就是公子敏,他身为前国君第二子,只要干掉了身为长子的公子渠,他就理所当然成为长子了。公子敏当年生母受宠,他自然也是被老国君很是宠爱了一些年头的,自然就养成了一个嚣张跋扈的性子。
    王位这事,怎么能让给老三。
    至于公子渠和公子博益,一个是出名的不收宠,要啥啥没有,一个是出名的呆傻,根本不被公子敏和公子义放在眼中。
    窝在郑城的公子渠还没有来得及为公子韬的死欢欣鼓舞,就已经遇见了两拨刺杀了,他就算是再混账,也不是个啥子,用脚想都知道这两拨杀手是谁派来的。
    当然是他那几个“好”弟弟了。
    事实是,也的确是这样。第一波杀手是公子敏派来的,干掉公子渠,他就是长子了,到时候占着这份大义,他岂会怕公子义。
    而第二波杀手,派他们来的人就有点让人不可思议了,正是那世人以为呆傻的公子博益。公子博益究竟傻不傻很显然了,他为什么要杀公子渠也很明显,因为他要杀的,绝不单单只有公子渠。
    不过是因为他从最好下手的公子渠下手了罢了。到时候公子渠死了,恐怕所有人都会以为是公子敏下的手。
    “先生,现在的处境当真是危险得很啊,我该怎么办才好。”公子渠现在是夜不能寐,生怕自己睡过去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实在没办法,才拿这些俗事来叨扰“天池道人”修炼。
    实际上,“天池道人”早就收到了公子渠会被刺杀的消息,若非如此,公子渠岂能这般轻易就躲过两劫,就算公子敏派来的人是草包,那公子博益派来的可不是。
    还不是因为现在公子渠还不能死。
    听闻了公子渠这话,“天池道人”缓缓睁开眼,张嘴慢慢说道:“公子稍安勿躁。”他的镇静安抚住了公子渠,让公子渠慢慢安静了下来,面上也没有那么慌张了。
    “公子,现在的局势,却是不利于我们。可是你要知道,真龙天子一定是您,贵人都是能逢凶化吉的。他们皆是凡人蝼蚁,轻易上不得您。您瞧,这两拨刺客您不是轻易就躲过去了吗?只是……”
    公子渠一听,还有只是,立马又慌了,他急忙问道:“只是什么?先生您千万要救救我啊。”
    “只是,恐怕对方身边也有高人啊。”他说完,又闭上了眼,看上去有些疲倦。
    公子渠更慌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是我睡着了,太累了,颈椎一直没有好,感觉之前用的办法都只是缓解了一下,但是我又没有时间去做理疗,有点伤脑筋,唉,宝宝们一定要注意这个病,真的很磨人
    第108章 一百零八 套路
    对公子渠来说,“天池道人”就是他唯一的依靠也是他唯一的底牌, 如果连他都说没有办法了, 那么他无异于就只有等死了。
    这如何可以?好不容易熬到公子韬已经死了,熬到王位就在眼前, 他凭什么要放弃。
    “先生……您知晓我,我不甘心啊……”他舔舐了一下嘴唇,这些话他不曾对谁说过, 只是“天池道人”对他来说是不同的, 有些话是可以说的, “您说我才是天命之人,我现在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过分吗?先生, 您是我唯一的依靠了,若是连您都不帮我,我还有什么指望?我若是为王, 您必府成为陈国的国师大人。”公子渠这些年也没有白过, 岂会当真没有一点脑子。
    这一番话, 先是打感情牌,然后又是声泪俱下, 又是利诱的。
    要不怎么说困境是格外历练人的呢, 这搁在以往, 公子渠根本就没有这些手段。
    莫名的, “天池道人”竟然觉得自己心里还有几丝欣慰,竟是觉得公子渠难得开了窍了,不像是以前, 不但傻乎乎的,还是郑城的头等纨绔,让人头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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