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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季恒不知道怎么回事, 早上还高高兴兴地去开学了,怎么回来就这幅样子了?
    季恒想了想, 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还是先把馄饨吃完,再给晓梅下点新的去。这碗馄饨要坨了,还是新鲜下出来的好吃。
    吴晓梅等了一会儿,见季恒没有再问她, 腾地一下翻身坐起, 看到季恒还在那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馄饨,顿时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你,你还有心思吃!你就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吗?!”吴晓梅有时候觉得, 他的恒哥哥还真像那位靖哥哥一样, 有些地方不开窍到让人绝望!
    季恒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馄饨,在他看来, 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要保持食不言的习惯,对肠胃比较好。
    “你等等, 我去帮你再下一碗。我想着这碗我吃过了而且快坨了,不好吃了。”说完就转身进了厨房间。
    吴晓梅心里微微发暖——这人就是这样,明明是特别贴心的想法, 却要人自己去领会, 否则容易生气。
    还好,她已经知道了这人的脾气性格,否则就她刚刚那糟糕到极点的心情,搞不好要吵起来。
    吴晓梅跟进了厨房,原本气的嘟起的嘴也平了下来:“今天开学不顺利。”
    季恒想也知道, 肯定是这回事,刚刚也是想问,但是看她在气头上,季恒觉得还是先让她冷静一下比较好,现在看吴晓梅已经平静下来了,才接口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把我们晓梅气成这样?”
    吴晓梅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季恒旁边,看着季恒在小炉子上下馄饨:“别提了,我想着今天第一天开学,自然是要穿的好看点,我就穿了我们上次买的那套衣服,喏,就是我身上这一身。”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今天又是开学第一天,吴晓梅自然是要穿的漂漂亮亮地去,走之前还特地让季恒帮她看过,季恒也是连连点头称赞的。
    季恒上下看了吴晓梅一眼,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啊!
    吴晓梅今天将自己过肩的秀发扎了一个公主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是黑色的小脚裤,外罩一件水红色的马甲裙,这个天气穿刚刚好,看着又年轻气色又好,这样一打扮,原本九分的颜色就变成了十二分了!
    可谁知道就是这身打扮出了问题!
    吴晓梅她们外语系人不多,一共就三十个同学,其中女同学又占的比例比较大,有二十三个女同学。这女人多了的地方,是非也就多起来了。
    原本吴晓梅一进教室,就收到了很多不一样的目光,吴晓梅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到自我介绍的时候,她介绍自己来自青淮市常家镇稻乡村,然后下面就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你说她这一身,要不少钱吧?我还以为是北京本地的或者其他大城市来的,谁知道是农村来的!”
    “是呀!你看看我穿的,和她穿的,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好吧!”另外一个也是农村来的女生附和。
    “北京本地的也就那样好吧!我给你们讲,她身上这件马甲裙我之前逛北京百货的时候看到过,一件要三十块钱!”有人偷偷揭秘吴晓梅身上行头的价格。
    “要死嘞!三十块钱!我的老天爷啊!”有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这个年头,像季恒之前在常家镇文化站工作,一个月只有二十块,正式工三十块,就是到了大北京,这个大部分人的工资也就最多翻个倍。
    这就好比后世有些小姑娘花了别人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工资,去买了一件衣服,绝对算的上奢侈!
    “长得倒是挺好看的,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家里这么有钱,现在农村种地都能种出金子了吗?”
    有个女生不咸不淡地评论着,瞬间就让很多人往别的不好的方向去想了起来,看吴晓梅的眼神也越发的怪异。
    吴晓梅是很热衷竞选班干部的,和季恒不同的是,她以前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班长,人缘好、做事活络,脑子聪明,很受老师喜爱。所以现在到了大学里,她也第一时间竞选起了班长职务。
    吴晓梅其实一到学校首先就摸到了老师办公室,找到了他们的系主任金老师,帮着金老师处理了一些杂事,还一起抱着课本去了教室。
    在闲聊过程中,吴晓梅还知道自己这次高考的成绩在班上也是佼佼者,名列第三,金老师也很喜欢这个穿着时髦、说话灵泛的小姑娘,还开玩笑说一会儿吴晓梅一定要竞选班长,她就缺这么一个得力助手。
    当时可把吴晓梅高兴的!她自己也是信心满满,可是谁知道在后来竞选班干部的时候,她就得了可怜的8票!
    “你知道吗?这八票里面,还有我自己的一票!我偷偷还给自己也投了一票!”
    吴晓梅胜负心很重,后来再回来的路上,跟在几个同班女生后面的时候,才知道别人是怎么议论她的,原本准备在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家的,最后气的一点胃口都没了,直接空着肚子回去了!
    季恒听完之后,沉默地将煮好的馄饨捞起,放到了餐桌上,然后塞了一双筷子到吴晓梅手里:“先吃馄饨,饿坏了胃肠才是大大的不好。”
    季恒拧着眉,不喜欢吴晓梅不注意自己的身体。
    吴晓梅见季恒也有些不高兴的样子,顿时闭上了嘴——她有时候还有点怵季恒了,尤其是当他不高兴不讲话的时候。
    同时她又有些委屈,明明觉得是自己在外面受了欺负,为什么季恒一点都没有“同仇敌忾”的样子!
    只是这事,确实季恒也没法出面相帮,只能自己继续有些气呼呼地吃起了馄饨。
    季恒见状,忍不住叹了一声,将吴晓敏一缕散落下来的秀发挑到耳后:“晓梅,生气的时候吃东西,也会影响肠胃了。”
    “晓梅,咱们上大学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季恒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让吴晓梅微微停滞了一下后,便回答道:“我是不想和你分开,然后学好本事,以后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多赚钱。”
    吴晓梅的想法很朴素直接,没有多崇高,但是代表了很多人真实的想法。
    季恒听罢微微一笑:“那既然如此,你第一个目的,没有和我分开达到了,第二个目的许多本事,我听你说你的老师是挺喜欢你的,那么也不存在故意刁难你,不教你的情况,你第二个目的也可以打成。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如此纠结你的同学对你的看法?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讨他们喜欢并不是你的目的,能做朋友最好,不能成为朋友那也不强求。”
    吴晓梅听完季恒的话,总算有些冷静了下来,细想之下觉得有道理。
    她是去读书的,不是去交朋友的,说到底,未免得失心太重了一些。
    其实也很好理解,虽然吴晓梅在生意场上有着天然的精明,但是她告别初中校园之后那么久,第一次上大学,又一直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些心虚,总觉得是靠着季恒才混到了一个大学生的名额,难免在同班同学面前有些不自信,可是她又好强,就更想证明自己,也就更在意别人对她的评价。
    如今被季恒这样一开导,心情也好了很多,三下五除二将馄饨吃完,进了房间换了一件干活穿的衣服,催促季恒也快点把衣服换了:“不管这些了,咱赶紧换了衣服去小郭那边帮忙,今天答应他能早点过去就早点过去的。“
    季恒知道最近吴晓梅那边忙的很,前面他帮着画了花样、设计了一下礼盒,又忙着写《斩江湖》最后的一点完结搞,其他也没帮上什么忙,现在吴晓梅要求,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去的。
    两个人穿啥上乡下带过来的衣服,毕竟郭敏那边都是一些染料什么的,一不小心就会沾上衣服,要是弄到他们新买的衣服上,洗又洗不掉,吴晓梅得心疼死。
    两个人搭公交到了郭敏那边,郭敏和他妈白艳红,还请了一个郭敏的一个初中同学,叫作陶爱萍的小姑娘,听说家里条件也很困苦,郭敏说她人品能担保,吴晓梅也就应承了下来她过来帮忙,开给她4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小姑娘千恩万谢,感激的跟什么似的。
    郭敏已经根据季恒的画作进行了花版和染料的改良,现在做出来的红丝巾大红色颜色更正,图案也更加栩栩如生、更加有意境,看着就比之前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但是成本上,他们只花费了里国内外做花版以及同关系的一些费用,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
    等颜色和花版确认了,就是大批量的制作,这些郭敏他们已经是得心应手。
    以前丝巾做完之后就团成一团乱七八糟得包裹在一起,发给明哥那边,再让他分销。现在吴晓梅已经找到了买塑封袋的地方,还花了六十块钱在北京百货买了一个电熨斗,只是小礼盒还没找到合适的厂家承接,都是要么没关系走不进去,要么嫌弃吴晓梅这边订单量太小,直接就给推了。
    所以吴晓梅想了想,还是把现在发给明哥的丝巾用熨斗烫平,然后一条条分开包装,用塑封袋装的笔挺,这样一来,看着就更有卖相了!
    吴晓梅帮忙熨烫,季恒这个强迫症患者帮忙折叠,弄好之后几乎每一条丝巾都叠成一样大小放进塑封袋里。
    五个人一起干,做到傍晚的时候已经弄掉了两百来条丝巾,吴晓梅又检查了一遍丝巾的质量,满意地点点头对郭敏道:”就按照这样的步骤和要求做,接下来几天我和季恒都要去上学,刚开学可能比较忙,我们就不过来帮忙了,我估摸着还有三四天你们肯定能做完了,我答应明哥的交期是一周。三天之后我过来验货,验收合格我就马上发走。“
    今天吴晓梅过来帮忙一起做,就是不放心他们,怕他们做的和自己想的不一样,现在她带着做了打打样,相信郭敏他们也能很好的理解自己的要求了。
    白艳红客气地要留他们吃晚饭,吴晓梅到底觉得不方便,而且到晚上7点公交车就停运了,所以还是抓紧时间和季恒先回去了。
    两人快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季恒看到旁边的一个巷子口有人在卖烤红薯,知道吴晓梅爱吃这个,就让她先去公交站台那边,他买了红薯过来找她。
    吴晓梅应了下来,先去公交站台排队,倒也是巧了,她一个同班同学卞琳也正从另外一个方向走过来。
    因为此刻天有点黑,吴晓梅又干了一下午的活,人有点累了,所以没有在意到卞琳。
    卞琳一开始也以为自己看错了,毕竟此刻吴晓梅换了一身衣服,那件衣服是专门干活穿的,还打了几处补丁,和上午的光鲜亮丽截然不同。
    卞琳确认了好几遍,才确定这人真是吴晓梅,忍不住嘴角勾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看到自己等的公交车到站了,先上了车去。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了!求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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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误会了温柔乡》
    男主版简介:
    苏钰臣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荒唐了一辈子,百花丛中过,最终唯有他的发妻才是真心待过他一场!
    在他得病去世后,没有两天就也跳井自尽,追随他而去了。
    而他的灵魂飘飘荡荡中,却发现除了他那个温柔贤惠的发妻,其他的小妾、红粉知己、欢场情人一个个尽都是两幅面孔!
    当苏钰臣再次睁眼后,他发誓,一定要给他的发妻最好的!让那些表面妖娆可人,实际满腹算计的女人见鬼去吧!
    可是,为什么重来一次,原本在他心中老实本分、娴静贞淑的妻子,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是我误会了什么了吗?
    女主版简介:
    柳云清为了他们柳家的官场之路,牺牲了太多了,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苟且在所谓的江南首富之家,
    和一个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的男人日日相对,还必须笑脸相迎,就怕沈家断了她娘家的财路。
    前狼后虎,娘家相逼,婆家无情,夫妻十二载,柳云清只觉得日日是风霜刀剑严相逼。
    如今好不容易熬死了那个纨绔子,柳云清只觉得浑身落得个轻松,总算不用再和他虚与委蛇、为他处理这后院的莺莺燕燕了。
    正盘算着去哪个山清水秀一点的别庄过一段舒心日子,没想到就一脚踩空落井而亡!
    柳云清只觉得自己这辈子,咋活的这么不值!
    第六十九章 :做出档次
    明哥觉得, 吴晓梅这个人总是会给他意外和惊喜!
    从最初知道吴晓梅这个人,是从赵先兵那里, 不过那个时候的吴晓梅只是一个代号,是那个会写春联的季恒的媳妇,仅此而已。在明哥心里,肯定是能给他赚钱的季恒要比他媳妇重要的多。
    可是后来慢慢地, 季恒这个人淡出了明哥的视野, 反而是吴晓梅这个名字越来越多地在他耳边响起。从一开始的收购农产品问他要摊位,到后来给他牵线朱社长,吴晓梅给他的感觉就是有一种天生生意人的精明。而现在, 他领教了吴晓梅作为一个生意人的大胆和果决。
    丝巾生意, 从20条做到了现在1000条,在之前没有定金的情况下, 他口头下单三四百条,这个女人就直接定下了400条的量;等到了要做1000条的时候, 她就能出具一份非常细节有条理的销售合同出来,并且在自己没有多少钱的情况下,挪腾出原材料进行加工。
    明哥不知道她那边具体是怎么办到的, 但是等这批一千条的丝巾到手的时候, 吴晓梅主动进行了包装和熨烫,还对丝巾颜色、图案进行了调整,再给他的信件中,让他给下面的分销的人每人四条样品进行展示,如果要购买的话, 直接给他们拿包装好的最新的丝巾。
    而这样明显将产品提升一个档次的调整,吴晓梅在信中只字未提涨价的事宜,只是说了一句,如果销售情况良好,下一批的订单从速。
    明哥吸了一口烟,在他刚刚看到货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次做的太tmd好了,完全可以再多加个五毛钱的利润在上面。
    但是又看了一遍吴晓梅的信后,明哥有些明白为什么她不提涨价的事情了。
    之前他电话里有和吴晓梅说过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仿制品,比他们的粗制滥造一些,但是价格便宜五毛,也抢了不少生意。吴晓梅是想通过提高质量,稳定价格,做出口碑啊!
    抢占住了市场,才是真的!
    明哥这种在江湖上漂了许多年的人才悟出的道理,吴晓梅这个小姑娘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无师自通了!确实厉害!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明哥心中感叹归感叹,出手还是非常迅速的,铺完货后,明哥刚刚得到第一手的销售反馈后,就立即追加了2000条丝巾订单给吴晓梅——原因无他,这次的丝巾除了在乡镇卖的格外的好,就连青淮市的市场也打开了,有个专门在青淮市做投机倒把的,以前每次都只拿个五六十条去卖,而这次他一次性拿了两百条!
    青淮市客流量够大,只要是真的能打进市场的产品,完全不愁销量!那个人也是看中了这次的商机,而且只能说他更了解自己的市场,两百条丝巾在两天之内,销售一空,那人再次找明哥着急要补货!
    从北京发货到明哥手上邮局的包裹需要四天时间,寄信过来需要3天左右才能收到,这次明哥是真的有点急了,以前只觉得这个丝巾生意是小打小闹,女人的一点小买卖,能做多大?可是现在明哥发现,事情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他找出了吴晓梅留给她的电话,想了想,还是得马上打过去,否则时间上来不及。
    吴晓梅给的是他们门卫处的一个电话,现在安装一个固定电话是非常奢侈的一件事情,当她知道北师大门卫处又电话的时候,她就提了两斤苹果给了门外的安大爷,让他留意有没有她的电话,如果有的话,等下课的时候喊她一下,她过来回电话,钱也是照给,这样就方便了她这边接收消息了。
    等在电话里接到明哥2000条丝巾的订单时,吴晓梅的心脏再次狠狠地跳动了两下,要不是旁边还有安大爷在,吴晓梅都想原地转个圈圈了!
    上次那一千条丝巾给吴晓梅带来了一千块的利润,加上之前丝巾出的货,她已经靠这个生意赚了一千五百块钱了!如今又是2000条丝巾的量,吴晓梅只觉得有更多的钱在向她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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