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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

    当即看了凌安之一眼,便僭越了大帅开始举双手赞成:“余掌柜多次出入关内关外,交通、采买比所有人都熟悉,此后勤将军非您莫属。”
    凌安之看他不说话是不行了,他威胁似的抚了抚余情的后背,冷冰冰的盯了宇文庭一眼:“余情近日来腹中疼痛,恐怕有些疾病,不适合长途跋涉,雁南飞一人足可胜任。”
    安西军谁不知道雁南飞这些年打仗打的随随便便,但是要说运粮和跑路,那还无人能比他做的妥帖。
    凌合燕看凌安之一副要亲自咬宇文庭一口的样子,不以为然的帮腔道:“小猴子,你说余情是腹中疼痛,摸人家后背做什么?你难道让人家哪里疼,人家就得哪疼啊?”
    宇文庭看到大帅的眼神杀,当即把底牌抛了出来:“开玩笑的,大帅,余掌柜的生意也不能丢,把小财神当好就行了。”
    元捷常年跟在严谨的翼王身边,从来说话做事有条不紊按部就班,没见过这样驴唇不对马嘴的议事,有点愣,一句话也接不上来。
    凌安之发号施令惯了,眼看这些人明显还没磨合好,第一次议事就越商量越没谱,简直是浪费时间,他用眼神请示了一下翼王,许康轶也不是喜欢说废话的,当即举手制止了大家的七嘴八舌,“事出紧急,还是让凌帅直接安排一下军务吧。”
    七嘴八舌的武将们终于安静了,凌安之直接开始分配军务:“诸位,时间紧迫,我们各自分工,直接去做准备工作。”
    “宇文庭,打仗就是打军备,你去军备所,按照我白天给你的要求,将红夷大炮改造成口径更大、威力更强的开花炮,到时候开炮的时候更威风;准备鼹鼠队和洛阳铲,到时候有用处;准备重甲、三眼神铳、战马、战车、工程车、火油等其他军备。”
    元捷听了心想说的真轻松,就算是手里有真金白银,短时间内都不一定能搞到。
    凌安之指节点着桌子将令如山:“别和我说有困难搞不到,能轻而易举的搞到用你安西军的二把手做这个干吗?要是真不够,就去邻居安西那些小国借一借;借不来你就去卖身。”
    “得令。”宇文庭乐了,他最喜欢“借”东西了。
    凌安之立得笔直:“田长峰,楚玉丰,辛苦您二位赶回北疆,将北疆军一分为三,将四万骑兵以最快的速度带到天山谷口,三万步兵跟上。其余六万北疆军由虞子文带领,守住北疆都护府。”
    “虞子文没仗打,你们要好好和他聊聊,让虞子文别有意见,告诉他这是重视他的表现,别兄弟们在前线打仗,番俄红毛子从屁股后边绕上来了,他一边看住了老窝,一边训练点新兵弟兄们,以后他有大用!”
    “得令。”
    他将目光转向花折,说起军马的事:
    “花折,你在天南的马场有四万匹青海骢,五十两一匹成本价卖给社稷军吧。社稷军是有点军费,可还得用来应急,你先赊账给我们,让翼王千岁亲手给你写个欠条,殿下言出必行,以后一定还给你。你吩咐下去随时沿途准备好,保护军马的安全,届时争取每名骑兵配三匹战马,让骑兵弟兄们过好日子。”
    花折脑门上凭空出现一条黑线,觉得凌安之缺乏基本做买卖的常识,刚才凌安之是趁着没人的时候和他说了一下军马的事,可是:“凌帅,为什么是你买战马,王爷写欠条?”
    凌安之面不更色:“我穷的叮当响,打了欠条说以后能还你二百万两你信吗?”
    花折其味无穷的点头,他养这些骏马本来也是为泽王翼王兄弟准备的,不过余情还有马场呢?凌帅怎么就装不知道呢。
    二万两还有点希望,二百万两就算了:“遵命,不过欠条就不用王爷打了。”
    凌安之当没看到花折的戏谑,转向下一人:“凌合燕,你最近总负责检查和落实安西军所有的烽火台和防御工事,起兵之后安西是我们的大本营大后方,万万不可有失或者落于西域各国之手,你可能保证防御?”
    “放心吧,小猴子大帅。”
    凌安之看了一眼翼王,许康轶听的认真,明显是在思考消化战略,他施礼启奏道:“王爷,臣担心北疆军没有进过中原,且正当夏季炎热,想让了解中原地区的陈恒月和陈罪月两位将军一起和田长峰、楚玉丰入北疆,届时随军指挥,可以吗?”
    陈恒月、陈罪月不仅总在中原行走,而且前几年也有过和北疆军并肩作战的经验,对情况更熟悉些。
    许康轶也正有此意,起兵时凌安之先是兵和一处,之后看情况要分为两路。他和凌安之已经说好,他先去取北疆军,之后就会一直跟着凌帅与安西军呆在一起,届时陈恒月和陈罪月先和北疆军磨合一段,统领北疆军更顺手些。
    他摆摆手后示意凌安之不用多礼:“等到田长峰、楚玉丰先入北疆,接到北疆军之后,我会去天山山口接应他们,之后在山口与凌帅回合。”
    凌安之墨绿色的眼珠转悠了几圈,前线太危险:“余情,之前的黄门关税收由宇文庭统筹负责,宇文庭此次要随军打仗,这次关税由你统筹,钱与粮俱是大事,你能管明白吗?”
    余情最开始听到有自己的事,眼睛一亮喜出望外,不过听到分到的任务是在黄门关收税,知道是将自己留在了后方,有点失望,不过她小心思转得快,心道人前先答应着,过几天把付商调过来代替她即可,到时候求一求,应该能让她呆在军中。
    “遵命。”
    凌安之看着差不多了,下达了最后一道军令:“打仗就是打后勤,我与雁南飞近期再落实一下运粮道路,稳定供给。”
    他打仗,从来重视细节,不愿意有丝毫的疏漏,伸一根手指将众人目光引过来,沉稳笃定:“众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多余的话不说了,千万要悉心准备,有了问题大事问翼王,小事向我汇报。”
    第200章 蝴蝶展翅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章有精修更改,增加了七八百字的样子。
    凌安之出来后已经接近四更天, 冷风带来夏草清香,阵阵沁人心脾,空中变幻莫测的彩云戏弄着月亮,昆仑巍峨山缄默, 与乾坤比起来,他只是尘埃。
    他心中如吃了二十五只小老鼠, 百爪挠心, 仿佛安西草原上的蝴蝶忽闪一下翅膀,都能让他的心湖惊涛骇浪。
    黄门关是他十五岁跟着二哥初入军营的场所,他历来是为大楚打仗的,是大楚的战神和西北屏障, 从未想过身份会有转变, 过了今天,他变成了乱臣贼子, 老凌家世代忠勋的名声就被他变成厕纸了。
    恍如隔人世、旷上月、梦中身。
    走上了谋反这条路, 便无法再回头。
    造反可能终有些心理压力,不过凌安之算是什么阵仗都见过了, 只矛盾感慨了十步路,就已经把包袱全扔到了西域草原上。
    他好歹姓凌,全家对大楚披肝沥胆、忠心不渝。家族为了国家已然蒙难,剩下的几个几乎全死在了狗皇帝手里, 赶尽杀绝还不算,还要把脚下黄门关外的土地无缘无故让出去,真是岂有此理。
    ——这么说到底谁是乱臣贼子还难说。
    他也只不过想帮大楚看住西北跨院, 看住跨院带来的副产品是换了一个称职点的主子,之后主子再赏他一个美人就行了,比如说正跟着他这个——
    余情沉默不说话,和他并肩缓慢徐行。
    今天的事算是忙完了,起兵之后估计便没有闲情雅致再四处游逛,索性和余情并行散步,牵着马把余情带到了黄门关下的草原上。
    他心里还是有些乱,干脆不想那么多了,举着一个手指头逗余情:“情儿,你总说你马术了得,和三哥比比赛敢不敢,看谁先到那棵胡杨树下?”
    余情好久没见到凌安之活蹦乱跳的样子,玩心顿起,摇头而笑:“要是大帅输给小黄鱼儿,岂不是面子砸在了草地上?”
    凌安之哈哈大笑:“跪拜在牡丹花下都没什么丢人的,何况只是败在牡丹花下?让你三个数,上马快点跑。”
    余情娇嗔:“等我上了马你才能开始查数!”
    “一,”凌安之拉着长声已经开始了。
    余情哎呀一跺脚,飞身上马,等到凌安之数到三的时候已经奔出去数丈远,距离已经快到胡杨树的三分之一了。
    她回眸而笑,秀发飞舞,笑喊道:“看来大帅真的要败在小黄鱼儿手里啦!”
    凌安之哈哈大笑,策马扬鞭,追赶在后边,可惜短程比赛骑马不是比赛武艺,和马术高低关系不大,和战马的脚力关系最大,虽然凌安之的战马也不是个服输的,追的距离越来越近,但是差那十几米确实追逐不上。
    看树叶随晚风沙沙作响的胡杨树越来越近,余情心中泛起小得意:“大帅,你追不上小黄鱼儿啦!”
    战马瞬间就冲过了大胡杨,余情却觉得身后陡然风起,马背上一沉,接近着一个温热的胸膛靠了上来,凌安之清朗的声音贴着她耳际,呼吸声拂得她痒痒的:“谁说三哥追不上我的小魔鱼儿了?这不是还在我怀里吗?”
    战马识相的刹住了脚步,开始缓步慢行,余情回头,沉浸在凌安之眸光的星辰大海里,不知道怎么脑海中想到了一句俗语——是鸳鸯棒打不散。
    感受到凌安之星眸半闭,贴着她的后颈闻了闻。
    余情心中暖暖的,之后,察觉到某人咬了她后颈一口,之后还用尖牙磨了磨。
    余情回头看向那温情款款的眼神,好像咬人的不是他似的:“你怎么还咬人呢?”
    凌安之将下巴往她头顶一垫,他眨眨眼:“追上了就要叼走。”
    凌安之觉得此刻二人之间的静谧挺珍贵了,余生长情的余情无论是喜是悲,好像总那么陪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踽踽而行。
    他心里暖暖的,搂着余情的一截细腰,把余情拢在了自己怀里,信马由缰地逛荡在安西夜色下。
    沧海桑田经历这么多,从少年玩伴到温馨相伴,从相互试探到相濡以沫,崇拜从才华开始,陷于品行。
    不知道过了多久,战马频频低头在草原上闻嗅,捡着嫩草下肚,可能觉得驼两个人太碍事了,前蹄子刨地摇头摆尾的表示现在是自己吃宵夜的时间,请他们两个识相点自己下来走路。
    两个人相视一笑,凌安之扶着余情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在浅草没马蹄的草原上。
    听虫鸣阵阵,看凌安之走在身边,余情看着他盈盈地笑:“夫君,刚才你发号施令的样子,太惊为天人了,情儿好崇拜。”
    又灌他迷汤,凌安之淡笑不语,其实余情聪明狡猾的样子,太不像个人倒像个小狐狸了,一笑一怒虽然不是表演出来的,可每次全能点在他的节奏上,他不懂音律,但觉得琴瑟相和应该说的就是这么回事。
    余情觉得白云苍狗,一晃认识这么多年了:“三哥,你还记得多年前吗?那时候我来北疆送战马,你还把我当个小子。”
    凌安之也觉得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你那时候还是个小半达子,只看身材连个前后也分不出来,虽然是余家少主也不娇气,糊弄得我都没看出来你是个姑娘。”
    余情偏着看着凌安之,眼睛亮晶晶的:“三哥倒是变化不大,只不过是由少年郎长成了凌大帅。”
    多年来死去活来多次,凌安之觉得自己没变的就是脸皮依然厚如狼皮:“那是,三哥还是那么英武帅气,当年可是一拜见岳母,靠脸就混来了金矿铁矿的人。”
    余情握住他的手往脸上贴了贴:“三哥,你当时进门那一跪跪得我又意外又感动,哄得我娘挺欣慰的,说至少以后的夫君能重视我。我心里知道你少年风流,无法奢求什么,却不想机缘巧合,大帅竟然归我了,我娘也算是提前看过了女婿。”
    凌安之温柔地笑笑,手欠的捏了捏她的脸颊:“我一个兵痞子私生子,打小除了自重也没什么人重视,也就你把我当宝。”
    余情满脸洋洋得意之色:“三哥是少年将军初长成,养在军营人未识,皇帝老子也想过把女儿嫁给你的人,幸亏我脸皮厚下手早——哎呀,我要摔倒了,干吗?”
    凌安之就喜欢余情这种狡猾的脱兔样子,他想惬意的在草地上躺一会,索性一伸手将她搂在怀里拉倒在了地上,阵阵清风草香袭来,心旷神怡极了:“皇帝老子就算了,他是要我的命,可不是要我的人。”
    想到凌安之当时在京城拒婚,直接招来了杀身之祸,余情感动内疚之情骤起:“三哥,你当时好糊涂,何必因为一个女人得罪圣颜?”
    对凌安之来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余情倒是这一年多来耿耿于怀,丝毫没有放下,他墨绿色的眸子在黑夜中光芒闪闪:“情儿,三哥说过了,不让你受委屈。”
    余情顷刻湿了眼眶:“可是,三哥那一阵子受的委屈谁来帮你承担一分呢。”
    凌安之哈哈大笑:“祖宗,这个事过去了,不提了好不好?”
    余情可怜巴巴:“那你当年答应岳母的事作数吗?”
    凌安之当年满口跑马车,答应什么事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当时是权宜之计,能答应你娘什么事?”
    ——当时谁说他面相是个短命鬼来着?
    “什么我娘,是你岳母。”余情耍赖:“你答应说,我调皮捣蛋的时候多担待我,以后也不三妻四妾堵我的心。”
    凌安之心想家里有你这位古灵精怪的都够受的了,不时倒腾出一些幺蛾子,让他泰山崩于前也能面不改色的大帅都吃不消,三妻四妾是无福消受了:“你让我担待你什么?”
    余情举起手指头:“三哥,我们家关内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所有明面上的产业全已经转入地下,所以我以后可以以你和小哥哥的大事为主,我想和雁南飞一起为西北社稷军运粮和保障后勤军备?”
    确实有够调皮捣蛋,凌安之想也不想断然拒绝:“不行,粮草最容易惹眼,后勤军比前锋军有时候招惹的事情都多,雁南飞一人负责足矣,我不可能同意你去运粮。”
    余情有点疑惑:“三哥,雁南飞运粮一点也不丢吗?”
    想到这位发小,凌安之就忍不住笑了:“他是能不丢的时候就不丢,判断着极大可能要丢的时候,就只保护一半粮草到位。”
    余情眼睛闪过不太懂的样子:“怎么听起来和壁虎断尾似的?”
    凌安之嘴角一勾:“紧急的时候运粮,有时目标就是运到一半;当后勤官,必须要学会自保和断尾,就要平时当变色龙学会伪装,紧急的时候当壁虎。”
    余情终于知道为什么雁南飞看似溜奸耍滑、贪生怕死,可为什么凌安之还妥妥的用他当这么多年后勤官:“变色龙和壁虎?那他太名至实归了。”
    看来也不是手中有粮就有能力帮着运粮,余情咬咬嘴唇,不说真话不行:“三哥,我知道进了潼关之后在太原和塘沽、山东等地有五座地下粮仓,只有我才熟悉情况,所以必须我要负责运粮。”
    凌安之心下一惊,眼眉陡然挑起:“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余情摇头:“余家虽然以前也存粮,不过这几年天灾流民众多,也早基本卖光了。是泽亲王死后,花折料到小哥哥必有杀身之祸,在关内筹备了此事两年,地下仓库已经存粮有几百万石,他担心小哥哥怪罪他早有反志,不敢告诉翼王。”
    “是最近虞贵妃自杀后,才敢和我说,他让我顶了这个私自存粮的名声,只说万一要用的时候只说是余家的私仓。”
    凌安之追问道:“这么说,花折养的军马青海骢也是为了起兵?”
    余情点头:“花折每做一件事情,全是要层层叠叠的铺垫数年,能一边赚钱一边做事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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