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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

    第六天许康轶自己能站起来,不用人搀扶在屋里晃了几圈。不过凌安之自军中回来后略微有点思虑,他拿着刚在军中接到的圣旨想了想,进了许康轶的房间。
    景阳帝估摸着西北侯伤养的差不多了,圣旨宣凌安之即日进京面圣,凌安之基本不在朝中,不知道景阳帝是何意,还需要许康轶帮忙琢磨一下。
    第七天不再昏昏欲睡,吃东西有了些味道。
    花折早晨便伏在他的床畔,盖不住喜气似的:“殿下,你想吃什么?”
    许康轶想了半晌,他一向听话,可最近病重,已经很久没有想吃的东西了,今天终于有些馋了:“我想喝带油星和盐味的肉汤。”
    第八天任谁都看出药效显著了——许康轶蜡黄的脸好像变白了几个度,唇上有了一丝血色。
    第九天是一个周期,许康轶已经直起了腰,脸颊好像不再那么瘦削,太阳穴微微鼓起了一些。
    花折欣喜若狂,高兴到几次明眸含泪,长肉了就说明病真的好了。
    ******
    趁着一日风和日丽,冬天还没来,花折趁着午饭后没有风的时候,把他带出去微微走几步,晒晒太阳。
    他现在视力一般,白日里戴着水晶镜也先是迷迷蒙蒙,要适应一会光线才能看清,全靠花折口述。
    花折半蹲下,一手搭在椅背上,用手指着院子里的假山:“殿下,前些日子你病着,小药童儿发现院子里搬来了两只过冬的喜鹊,在树上搭了个窝,我当时便觉得顺应时节,是喜兆,说带你出来看,又怕吹了风,这次你看看。”
    许康轶眯着眼睛仔细看,还是只朦胧的看到树杈上乱糟糟的一个黑点,估计就是喜鹊的鸟巢了:“哪有凶兆喜兆,全是人的心魔罢了,前一阵子金斑点狗病了,估计你也看成了凶兆。”
    把金斑点狗藏了好几天不让进书房卧室,花折也出去忙了,害得他身边连点声音都没有,后来小狗活蹦乱跳的才放回来。
    花折不好意思的眼波流转,露齿冲他笑笑,金斑点狗太嘴馋,舔到了后期许康轶服药的勺子一口,虽然勺子马上被抢了下来,可只舔到一口就中毒到差点要了小狗的命。
    花折百忙之余,还给小狗开了个方子,好不容易才缓过来,他刚想找个理由掩饰过去,就看到许康轶侧着耳朵细听,眉心也皱着,露出一段线条优美的天鹅颈项来。
    花折怕风吹到他,极其自然的为他将长围脖向上拽了拽,四顾看了两眼:“怎么了?”
    许康轶有点小失落,平时他如果露出手腕和脖颈的话,花折的目光全是随着他走的,今天怎么不看他了呢?——看来是日前真被气了够呛。
    不过他还是觉得事态紧急,事关一条狗命:“花折,你听,前方花树下边,是不是小金斑点在惨叫?”
    不用花折仔细听了,金斑点狗呜呜咽咽的惨叫已经越来越近了,只见身量极其短小的小狗从花丛后简直是狼狈滚出来的,两只小爪子一个劲扑棱脑袋,急得不行了似的往主人这里扑,身后一只扎煞着羽毛的喜鹊翅膀一张,足有两尺来长,猫抓老鼠似的正追了小金斑点猛啄。
    花折一看“呀”了一声,几大步就冲了上去,喜鹊虽然也不是什么大鸟,可金斑点太小,一个啄准了,把小狗啄瞎了怎么办?
    喜鹊看主人出来了,才算是怏怏然的停止了追逐,还在半空中喳喳叫盘旋着不想走,貌似还在寻找机会整治一下私自进入它领地的小破狗。
    打狗还要看主人,这破鸟本来就是后来户,着实无礼。许康轶又生起了少年时爱管闲事的心来,在地上摸起一块小石头,冲着声音来的方向一指弹过去,一地鸟羽掉落,喜鹊丢盔卸甲的落荒飞逃了。
    饶是如此,小狗后背还是被喜鹊抓了一条血印子,花折把吓得瑟瑟发抖的小狗抱回来,举起来给许康轶看:“看,想玩偷溜出了房门就变成丧家之犬了,幸亏我们在外边晒一会太阳,要是一个照看不到,它就命丧黄泉了。”
    许康轶伸手摸了摸小狗柔软的细毛,看了花折一眼:“花折,你这次用的药,是帮我又争取了多长时间?”
    ——多年前,许康轶重病在了洛阳,花折那时候帮他争取了四五年的时间。
    花折觉得怀疑自己人品就算了,反正他经常扯谎;可怀疑他医术就不对了,刚酝酿了一会想要说几句再用一段时间,就能把体内的瘟石之毒拔净,以后断无再次复发的道理的话;可他觉得好像怎么说都像不可信似的。
    却见许康轶伸手把小狗接过去了,捧在手中稍微低头,将温暖的小狗身子贴在了脸颊耳朵上,之后笑了:“花折,我听到小金斑点说话了。”
    花折看他笑,也由着他少见的胡扯八道,轻轻挑起眼角:“哦,金斑点说什么了?”
    许康轶把狗拢在了怀里,就算是再多给他两年,他也已经感恩不尽,他凤眼流转,含蓄的看着花折:“金斑点说,跨越生死之际,谢谢你,千钧一发的关头,带我回到了人间。”
    花折就那么看着他,缓缓伸手轻轻抚住他的耳朵,眼神在他眉眼间流连了一会,轻声笑道:“出尔反尔的小狗,打算如何谢我?”
    “…”许康轶一时语塞。
    花折只用了一点力气娇宠地扯了扯他的耳朵:“殿下,你能平安平静的活在这人世间,就是对我最大的慰藉。”
    第168章 未雨绸缪
    看着许康轶精神状态恢复, 凌安之准备奉旨进京,进京之前,凌安之和凌霄特意和许康轶坐在一起,详细请教可能遇到的情况。
    众人虽然身在兰州, 但是对京中的局势知道的还是很详细,泽亲王死后, 朝中新贵有头有脸基本受到了打压, 除了李勉思和裴星元等几人幸免,外地进京的已经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
    泽亲王已死,翼王眼盲,景阳帝终于不用在纠结了, 加上他最近身体日渐虚弱, 可能是对长子驻守边关十余载、死于非命终有些内疚,几次出现幻觉许康瀚身着血衣、浑身血染的站在眼前, 夜半有一次被吓的跌落在床下, 竟然摔伤了腰,起床尚且困难, 只能躺在承德殿养病,将监国的权利重新交回给了毓王。
    此时让许康乾监国,即是要立太子的意思,朝中世家看准了圣意, 连连上书请求立毓王为太子。
    凌安之自锦州回来已经数月,此时圣旨要他进京,估计也是要变天了, 或拉拢或敲打一下他这个边疆重臣。
    凌霄领教了几次帝王心术和毓王的手段,知道二阴毒不是好惹的,不过他已经成为太子,终是没有办法,对凌安之进京有些忧心忡忡:
    “我家大帅边疆重臣,未进过血雨腥风、明枪暗箭的朝堂;且我大哥太保凌川当时和翼王出战,许康乾略施小计不让我您二位进城,这就算是间接害死了大哥,毓王阴狠,对此肯定牢记在心;这次进京,有什么紧急情况,担心应对的不够妥善?”
    毓王当然是有所要求,不过也未必不能应付,许康轶转着手中的白水杯,对凌安之说道:
    “大楚境内,能打硬仗的部队在老二眼中有四处,凌帅的安西军,我现在遥领的北疆军,他的东北驻军以及西南总督武慈统领的西南军。你我二人这些年并肩作战过几次,瓜田李下,老二多疑,不可能不多心;再加上大学士凌川的事;所以他这次要你进京,可能还是要试探你的意思。”
    凌安之点头,他不了解毓王,只知道那个人心性狐疑、有些喜怒无常:“他会用什么方式试探?”
    许康轶眼波流转,他自独自在京之日起,便和毓王明争暗斗了八百个回合,什么下流的招全接过,什么下三滥的手段也全用过,太了解他这个“二哥”了:
    “一个人越是想遮掩自己什么缺点,就越要向相反方向展露优点,他最没有容人之量,而凌将军对社稷有大功,他有些忌惮你,不过为了掩饰忌惮,肯定会表露出爱才重视之意,我看这次进京,应该是会赏你。”
    凌安之这些年滔天之功,但是也并非无过,比如军费筹备、走私军火、擅离驻地、战事上自作主张这些事多少全做过,只不过是谨慎掩饰罢了。
    他高高翘着二郎腿,捏着下巴若有所思:“他不会抓住我什么把柄了吧?会怎么赏我?”
    凌安之已经是定边总督西北侯了,再往上只有一步——封为国公。
    许康轶冲着他点了点头,两人知道如果要赏,只有这一步了,“这次很可能要继续封你为国公爷,昭告天下他容人之量和爱才之意,我现在遥领嫡系北疆军,他心里忌讳着,应该是让你拥立他登基,增加一些军方的实力。”
    凌霄有些头痛:“他现在基本是太子,登基时间问题,难道担心翼王您还造他的反不成?”
    许康轶微微眯了眯眼,毓王从来以己度人,也不理解许康轶这种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我会不会造反不重要,手中握有军权便是原罪,他一日没有登基,便要留着后手防着我一天。”
    凌霄叹了口气,这样的人登基,对众人应该是祸非福:“我这次和大帅一起进京吧,琐事关系我平时处理的多一些,也好有个照应。”
    许康轶摇头,“不可,凌帅已经战功赫赫,威仪非凡,如果在京城朝堂上再显示出手下左膀右臂也是才华横溢,岂不是更让他忌惮?京中裴星元可以暗中帮着凌安之,凌帅独自带几个亲兵进京即可,找那些长的有西北特色的,展示一下西北人全长得精神就行了。”
    凌安之平时看许康轶做事,倒是没怎么亲眼看过他琢磨人心:“如果他封我为国公,我如何应对?”
    许康轶早就想好了:“展现忠君,称全家已亡,再升官对不起家人们在天之灵,愧对凌氏家训,先推辞一番。”
    凌安之知道推脱也没用,该封还是会封:“然后呢?”
    许康轶将杯中白水一饮而尽,声波犹如古井之水:“本次进京,你一定要顺从,低眉顺眼一些,他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
    凌安之看似随意,实则为人倨狂、傲骨英风,胸襟开阔者有爱不释手之意,比如泽亲王和他许康轶;但是胸怀狭隘者,则有不好管理之意,容易招来祸端。
    凌霄想了半天,深深的看了凌安之一眼,有一句话还是要问:“殿下,现在四境已平,毓王会不会狡兔死、走狗烹?”
    许康轶沉思良久,一张口还是客观公允:
    “毓王多年来能够屹立朝堂,还是有他的用人之道的,只要不威胁到他的利益,他身边还是留了一些有才能实干的人为他干事。所以,凌安之此次入朝非常重要,显示能为他所用也不太难,万事顺从,其他的凌帅随机应变即可,这对凌帅也不是什么难事。”
    翼王疾病好的差不多了,不过花折说还是要多休息。凌安之和凌霄起身告辞离开许康轶的房间,打算先去一趟京城,之后速回安西。
    去年冬季和今年春季闹了雪灾,西域游牧民族的牲口冻饿而死大半,而今年这几天来冷雨一场接着一场,晨起已经结冰,看来还是一个冷冬,届时举国没有存粮,一定会流民遍野,更易生乱。
    从知道凌安之要进京那天起,余情虽然不知道凌川被害的原委,不过依旧先是有些紧张,后来想了想觉得也无非是低三下四的表表忠心,对于擅长演戏的凌安之也不是什么难事,又放松了一些。
    余家二叔在京城低调的深耕多年,她对京城世家子弟也相对了解,不懂的还可以去问许康轶和花折,可她终究是担心凌安之人地两生疏,这些天有时间就在房间里琢磨写写画画。
    凌安之边疆重臣,大败金军解了京城之围,封国公本是题中之义,且凌河王已经是国公,凌安之是唯一还活着的儿子,就算是不封,凌安之等着祖荫也早晚会有这一步,这也不算是爱重至极的拉拢,难道会有其他打算吗?
    女子和男子相比,更感性细腻一些。
    凌安之明天便要启程,余情和凌霄留下来一边陪着许康轶养病,一边各自去忙甘州的生意和军务,等许康轶身体再硬实些,便会前往太原一起等他回来。
    余情一边给凌安之收拾进京的行李,一边有些絮叨:“当了这么多年将军,朝服竟然除了接旨外还一次没有正式穿过,试一下还能否穿得上了?”
    凌安之这些年常年打仗折腾,又病又伤,近来瘦削了些,朝服穿在身上肩膀腰身显得有些宽松,余情基本满意,眯着眼睛笑嘻嘻的:“嗯,我夫君穿着朝服虽然不合身,可还是挺好看的。”
    凌安之想好了进京的应对之策,一边换下朝服一边和余情聊闲话:“京官每日里束缚太多,还是边疆自由自在一些。”
    余情伸手指点了点他的胸膛,娇嗔的直接揭穿他的小辫子:“你呀,性子太野,在京城也呆不住,估计心里恨不得安西北疆的河山一天走一趟才好,不过封了国公,每年至少有几个月要在朝中了。”
    本朝定制,国公爷每年年前年后要入京述职至少四个月,战时除外。
    凌安之不以为意,安西和他家后院差不多,他说什么时候是战时什么时候便是战时,他说哪些算是战事哪些便是战事:“我倒真不想要这个国公爷,封不封全是一样的。”
    余情正在给他叠起朝服,手上动作顿了一下,凌安之平西扫北,救援京城,整顿中原军,名满天下。
    平时虽然对他多有些坊间风言风语,不过到了战时,看到一个“凌”字,百姓便觉得保护神来了,边疆宿敌基本闻风丧胆,封不封国公已然没有区别,她神思恍惚的说道:“是啊,封不封全是一样的。”
    凌安之笑吟吟的躺在太师椅上,看着余情花时间和心思给他收拾行李,心里暖洋洋的。
    想了想,一出门进了厨房,等到端着一碗混沌再进了卧室,余情手脚麻利的收拾的差不多了。
    凌安之夹起一个馄饨喂给余情,“来,我包的肉馅的,把我的情儿喂胖点。”
    余情整日里家里家外的事忙的一团麻,要不是幼时练武身上还算有些肌肉,有时他都觉得硌得慌,——不过幸亏该长的肉还是长了不少。
    余情伸手想抢过筷子来喂他,凌安之却把筷子藏了起来,把椅子往余情身边拉了拉,嗓音低低的撩她,“情儿,像在蒲福林雪山里那么喂我。”
    余情脸羞红了,心头小鹿乱撞,看着近在咫尺这张神采飞扬的脸,再想到当时那憔悴虚弱的样子,觉得好似失而复得了一般。
    两个人十几个混沌,没多长时间就嘴对嘴的喂完了,凌安之捏玩着余情的肩膀手臂,柔情似水的说话:“情儿,凌冬将至,我在京中估计也停留不了多久,你到时候在太原等我。”
    余情伏在他胸前,总是忍不住翻来覆去抚摸他的锁骨和伤疤,一再叮嘱他:“千万在京城不要逞口舌之快,一定要进退有度、顺应圣心,知道吗?”
    凌安之哑然失笑,类似的话翻来覆去的叮嘱了有八百遍,现在年纪轻轻尚且如此,老了恐怕是个絮叨的:“知道了,我什么时候不识时务了?”
    傲是傲,他可不傻。
    余情像是没听出他耳朵已经磨出茧子之意:“皇上和毓王无论说什么,你都要答应。”
    凌安之笑嘻嘻的,没正经的摇头晃脑:“好,他让我当众唱歌跳舞,我也会答应。”反正谁看谁听谁遭罪,和作乱的人没关系。
    ——话说最适合毓王的歌也许是四万寡妇哭丧上坟。
    余情侧耳听他沉稳缓慢的心跳声,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心窝:“三哥,我以后在太原等你。”
    凌安之以为余情说的是不愿意去天南的意思,看了她圆圆的头顶一眼,满头青丝铺在他胸口上,弄得他身上心里总是痒痒的,“天下估计快定了,到时候我和凌霄勤往太原跑一些,反正我家里在文都城也没什么人了,在天南安家也没什么意义。”
    余情笑颜如花,俏皮的眨眨眼:“嗯,你记住有人在太原等你就行了。”
    空气静谧了一会,她想起了近日为凌安之所做的准备,站起来伸出去过一个小盒子来,在凌安之询问的目光中,打开了小盒子,拿出几个瓶瓶罐罐。
    女人堆里长大的凌安之认识这些东西:“雪花膏?做什么用的?”
    余情已经拧开给他看了一眼:“我常用的,非常好用。”
    凌安之一看黑黑的膏体就笑了,平时余情为了方便经常穿着男装,可一个姑娘白白净净皮肤细腻怎么看怎么引人注意,所以余情总是把脸涂黑,看来就是用这玩意儿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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