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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可是现在他们都是天帝手下的十大妖帅,他们只听从天帝的命令,他们之间是平级!可那匹老马偏偏自命不凡,自认为还是西王母那会儿,动不动就对他指手画脚,不许他做这个做那个。他当初不过是给西王母看园子的畜生罢了,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还敢踩着他使威风起来!
    要不是看在陛下的面子上,他早就毒死那匹老马了!
    最可恨的是这厮惯会笼络人心,装模作样,不知骗了多少人!
    “那是你没见过我们钦原族的钦原妖帅!”钦原妖帅毫不脸红地自吹自擂道:“钦原妖帅英俊潇洒,法术高强,杀人无数,立下了无双战功,要说十大妖帅之首也该是钦原妖帅,哪里轮的上区区英招?英招这厮惯会讨巧卖乖,装模作样,这才蒙蔽了世人,你别被他给骗了啊。”
    旅人摇头,欲言又止的看向钦原。
    “怎么了?”钦原敏感地问道。
    “你有所不知。”旅人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
    “有什么但说无妨!”
    旅人斟酌了一下,说出了一句让钦原怒火中天的话:“世人只知英招妖帅,不知钦原妖帅久矣!”
    钦原怒目而视道:“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杀了你!”
    旅人淡淡一笑:“你杀了我可以,可是你难道能杀遍这洪荒所有生灵吗?要我说,这事也怪你们的钦原妖帅。”
    钦原一边生气一边又忍不住好奇道:“此话怎讲?”
    “既然你们的钦原妖帅有如此伟力,为何还屈身于英招妖帅之下呢?钦原妖帅此举,未免太过软弱了。”
    钦原好悬没气的一口气噎过去:“狗屁!我……们妖帅什么时候屈身于那匹老马了!”他捏着几根毒针,不善的看着这名杂种,“小子,竟然敢侮辱钦原妖帅,你找死!”
    谁知那名旅人竟然比他还惊讶:“难道不是这样吗?现在外面的大家都这么说!说钦原妖帅惧怕英招妖帅,只要英招妖帅不允许的事,钦原妖帅就不会去做!他们说……他们说……”旅人看着钦原吞吞吐吐起来。
    钦原暴跳如雷道:“说什么?!你快说!不说我杀了你!”
    “他们说钦原妖帅已经认英招妖帅为主。”
    怒到极致,钦原反而平静下来了,他冷声问道:“还有吗?”
    旅人连连摇头:“没有了,没有了。”他看着钦原冷光连连的双目,大着胆子说,“要我说,钦原妖帅就是太好脾气了。如果我是钦原妖帅,我一定要当着天帝的面挑战英招妖帅,把英招妖帅打的落花流水,不仅可以让陛下看看自己的威风,而且从此全洪荒再也不敢小觑钦原这个名字了。”
    钦原闻言心神一动,心思顿时活动开了。这小子说的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大庭广众之下,谅那匹老马也不敢回避邀战。只要他趁机狠狠地挫一下他的锐气……
    于是他随手给了这旅人一毒针,亲眼看着旅人的尸体变黑化作血水后,才化作蜂型,兴高采烈的离去。
    在天空彻底看不见黄蜂的身影后,一只金蝉从尸体旁的泥土里钻了出来,摇身一变,一个一模一样的青衣旅人出现在尸体边。
    “幸亏阿妈向金蝉一族借种生了我,要不然没有这金蝉脱壳,我可死定了。”青衣人抹了把头上的汗,露出一个宛如狐狸般狡诈的笑容,“现在,我该去找英招了。”
    ※
    有苏部落。
    狐双手背后,焦急地在屋里转来转去。乐景平静的跪坐在石桌前,淡定的冲泡他自地球带来的茶包。巫跪坐在他对面,好奇地看着袅袅的茶香:“此为何物?”
    “茶。”乐景把泡好的茶往巫的方向推去,“要尝尝吗?”
    巫小心的捧着茶杯,试探的抿了口,初尝味苦,但是很快一股草木般的清香在他嘴里蔓延,咽下后,喉咙里隐隐泛起一丝古怪的甜味。他把自己的感受给乐景说了,乐景笑着纠正道:“那不是甜,是甘。是茶的后味。”
    眼看两人就劳什子茶议论开了,狐焦急的跺脚道:“你们就不急吗?我们的计划万一失败了怎么办?”
    乐景轻轻抿了一口茶,冷静地说:“人力已尽,只待天命。”
    巫也白了他一眼:“莫非,汝不信命子?”
    狐也在两人边盘腿坐下,苦笑道:“我当然相信人主了。”他叹了口气,“只是我这心总是空落落的。”
    乐景放下茶杯,声音清淡如茶,不沾丝毫烟火气:“鬼车怜幼,计蒙性淫,故派苏离,离间二妖。”
    “钦原狠毒量小,英招嫉恶如仇,故派苏蝉,挑拨二妖。”
    “此外十大妖帅还剩六妖,分别为白泽、飞诞、飞廉、九婴、商羊、呲铁六妖。其中白泽仁善,与众妖格格不入,是为瑞兽,九婴性残忍,好食人,可杀九婴嫁祸与白泽。商羊,慕雨也,可控水,呲铁食铁,厌雨也,两妖早有间隙,挑动争斗不难。飞廉忠贞刚烈,然帝本多疑,可捧杀之。飞诞,胆小怕事,不足为虑。”
    青年寥寥数语间便把十大妖帅性格分析透彻,并轻松地决定了他们未来的命运,风轻云淡之下是让人胆寒的凛然杀机和以天下为棋子的气魄。
    狐敬畏地看着不动如山的青年,下意识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低声问道:“那……妖师鲲鹏怎么办?此妖诡计多端,是妖帝的左膀右臂,此妖不除,恐成大患!”
    “他?”青年轻笑一声,“他不足为虑。现在他站的越高,以后越会成为他的催命符。”
    巫难掩好奇,插嘴道:“此话怎讲?”
    “待十日临空,找一神射手射下九日,留下一日,即为妖族唯一的金乌太子。帝俊现在春秋鼎盛,可其寿命终有尽,他也需确立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打下的基业。到那时他会发现……”青年再次轻笑一声,眸中似兴奋,似嘲讽,似悲悯,“主弱臣强,实乃不祥之兆啊。”
    “到那时,不必我等动手,帝俊必除鲲鹏。”
    此为,帝王心术。
    第37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乐景算计妖族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有苏部落的发展争取时间。所以他不会本末倒置,在派出足够的人手去妖族那里搅风搅雨后,他就开始专心发展有苏部落。
    这洪荒,部落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已经是可以被记住名字的中型部落了。有苏部落有人口四十多万人,放在现代社会也就是一个小镇的人口,在这里却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大部落了。至于百万人的部落,狐说他从没有在洪荒里听闻过。
    这样也合理。毕竟这里不是资源充足,科技发达,和平富足的现代社会。根据现代社会的一个统计,在远古的农业社会大概有1/3孩子无法活到20岁。而那已经是有了一定文明基础,资源得到一定程度开发的农业社会。现在的洪荒各部落,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他们还没有发展出农业文明,部落居民依靠狩猎来生活。再加上与妖族的连年战斗,以及洪荒恶劣的生存环境,这里的孩童死亡率更高。有苏部落能维持在四十几万已经是极限了。
    有苏部落人口虽不多,但是可以称的上是全民皆兵了。孩子出生后,根据其天赋,会有专门的老师教导他们仙术或者巫术。并且因为部落内部时常会有女子向其他强大妖族借种,所以有很多人出生起便有来自妖族的神通,甚至传承记忆和功法。就比如苏蝉的金蝉脱壳,就是属于金蝉一族的天赋神通。
    而这洪荒能和有苏部落比肩的大部落还有四个,分别是青阳部落,九黎部落,红炎部落和希夷部落。
    其中红炎部落位于有苏部落南方,两个部落间隔着一大片沼泽,九黎部落和希夷部落位于有苏部落北方,中间隔着一大片森林和山脉,青阳部落位于偏远西方,是几个部落中和有苏部落互动最少的一个部落。
    五个部落中,红炎部落善火,九黎部落善战,希夷部落善毒,青阳部落善卜,而有苏部落则善谋,这大概是他们身上的九尾狐血统给予他们的加成吧,所以他们也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经商,是洪荒有名的富庶部落
    所以当初狐才用狡诈卑鄙来夸奖乐景,盖因这两词在有苏部落里是货真价实的赞美。
    在乐景看来,有苏部落的地形很好,就像三国时的蜀国一般,是典型的易守难攻地势。其周边的森林,山脉和沼泽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来自其他部落敌人的入侵,再加上有苏部落有大能坐镇,军队也很强大,所以这么富庶的部落在洪荒也没怎么被抢过。
    不过事情都有两面性,易守难攻同样也会导致有苏部落出击困难,这种地理环境之下很容易导致部落人民形成安逸享乐不思进取的性格,是以有苏部落的豪奢享乐在整个洪荒都是出了名的。不过乐景倒是没有怀疑过他们的战斗力,一来能活下来的洪荒人类就没有弱鸡,二来嘛,地球上的川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抗日战争时期,三百五十万川军抛妻别子,出川抗日,用自己的鲜血和血性,洗刷了外人对其的轻视鄙夷,让“无川不成军”彻底成为国人的共识。因此可见,安逸享乐和勇猛铁血并不冲突。
    目前有苏部落附近还有一些小部落,有倒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乐景计划把他们一一吞并,就当做练兵了。这对有苏部落来说轻而易举,真正难的是该如何削弱其他大部落的力量。
    是远攻近交,驱虎吞狼?
    还是假道伐虢,反客为主?
    亦或者是隔岸观火,浑水摸鱼?
    青年曲着腿靠坐在栏杆上,黑眸沉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狐过来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青年黑眸微垂,神情莫测,一身白袍,衣袖翩飞,宛若仙人。
    狐在一旁踌躇了半天,还是咬牙出声道:“人主。”
    青年微微侧头,发出轻微的疑问声:“嗯?”
    “上仙要见您。”
    能被有苏部落族长称得上一声上仙的只有有苏部落那位供奉长老玄真上仙了。这位上仙原也是有苏部落子弟,于几千年前拜入通天教主门下金灵圣母一脉,短短几千年已经从一介凡人晋升为大罗金仙,可以称得上一句天资聪颖了。
    不过这位上仙早已不问世事,一心闭关悟道许久了。不仅是这位上仙,有苏部落供奉的其他大巫和上仙都是深居简出,来无影去无踪,平静淡泊,一心只追寻大道,已经很久就不管这凡间之事了。
    所以这位上仙突然传话要找乐景,着实出乎了狐的意料。使他在惊讶之余,更添担忧忐忑。
    一路上他都在絮絮叨叨的叮嘱乐景,中心思想就是对上仙一定要恭敬,不可惹怒上仙。
    乐景倒是不担心。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在他看来,修仙者都是这世间最叛逆最任性的一群人,因为修仙本身就是逆天而行,与天斗,与地斗,为的就是那一丝生机。他们在自己选中的道上蹒跚前行,百折不挠,既孤独又骄傲。他们都是最疯狂的天才,也是最冷静的疯子。
    循规蹈矩是修不了仙的,闭门造车也是修不了仙的,因为修仙是暴力,是对天道发起的“革命”。所以他丝毫不认为玄真会因为他的失礼而生气,他也不觉得玄真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
    狐把他领到一个位于山顶的洞府门前,恭敬的弯腰道:“上仙,我已经把人主带来了。”
    一道清越飘渺的声音自门内传来:“进。”
    乐景抖了抖袍子的袖子,大大方方的推开门,走进了洞府。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山洞,一位玄衣男子正端坐在青色蒲团上,抬起鸦黑色双眸淡漠的看向他。他五官清淡如水,不能说俊朗,只能说看起来无比自然舒心。看着他,乐景脑海中不禁浮现一个词——道本自然。
    他坐在蒲团上,仿佛路边一颗石子,一株野草,仿佛他就是自然本身。
    “你来了。”他轻轻开口道。
    石洞里除了那个蒲团便空无一物了,所以乐景干脆豪爽的盘腿在他对面坐下,“我叫乐景,你叫什么?”
    玄真淡淡开口道:“贫道法号玄真。”
    “我可以称呼你为玄真吗?当然,你也可以称呼我乐景。”
    对乐景这在狐族长听来几乎有些失礼的问题,玄真不以为忤,反而目光闪过微弱笑意:“有何不可?”
    乐景大笑起来,然后从衣袖里抽出一壶酒递给玄真:“我带了酒,要来喝几口吗?”
    玄真微微怔了一下,再看乐景的目光就多了几丝激赏,于是他脸上脱去刚见面平淡如水,摇身一变多了几丝疏朗不羁。
    他从乐景手里接过酒壶,豪迈的灌了几口,赞赏道:“好酒!”
    “这是我自家乡带过来的自己酿的黄梅酒。”乐景遗憾地说道:“可惜,这里没有青梅,要不然我们也可以效仿一下古人,青梅煮酒论英雄了。”
    然后他便给疑惑的玄真解释了一下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典故。
    玄真笑道:“这有何难?”他手一挥,一盘冒着冷气的青梅便出现在了地上。乐景击掌赞道:“果真是神仙手段。”
    “既然有了青梅和酒,我们也合该论一下英雄了。”玄真看着乐景的目光充满探究之意,“君以为,这天下可以配称得上英雄的有哪些?”
    乐景拈了一颗青梅塞进嘴里,咀嚼咽下后问:“不知你是指人类还是妖族,亦或者是神仙?”
    玄真理所当然道:“既然是这天下,那么自然是这洪荒中的所有生灵了。”
    青年微微一笑,平淡地做出石破天惊的回答:“你啊。”
    这话可大大出乎玄真的意料,在他想来,这洪荒英雄不知多如凡几,就算不敢议论圣人,也还有这满天神佛,以及妖族人族大拿,万不该从他嘴里第一个说出他的名字。难道他这是在讨好自己?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玄真将对这个青年很失望。他等了半天,只见这青年只顾得上吃梅喝酒,终于忍不住问道:“还有呢?”
    青年放到嘴角的酒杯一顿,理直气壮地反问:“别的我又没有见过。我有什么资格评价我没见过的人呢?”
    玄真先是一愣,然后为这话中的逻辑而大笑起来,“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谢谢。”青年笑眯了双眼,好像得到了什么无上的荣耀。
    玄真又问:“那么你觉得你说得上是英雄吗?”
    乐景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我的计划能成功实施的话,那么我会成为很多人眼中的英雄。但是,我从没打算成为英雄。”青年露出一个任性到极点的笑容,“我认为这样做会更有趣,所以我就这样做了,仅此而已。”
    玄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问出了不仅他疑惑,满天神佛也都无比疑惑的问题:“那么你究竟想在洪荒做什么呢?”
    “我想建立一个国家。”青年微笑着回答,“一个富强,和平,又生机勃勃的国家。这个国家里生活着洪荒的各个种族,大家求同存异的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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