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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夜捣凤仙花

    云雁回低头打量, 那狗是只不过两只巴掌那么大的奶狗——至少看体态是的,但是它的毛发却是粉红色,看起来怪得很。
    “喝,哪来的怪物啊。”
    这不, 抓着它的人都这么说了。
    小奶狗发出“呜呜”的叫声, 短小的四肢在空中徒劳地扒拉。
    “放下来, 这是一只狗啊。”云雁回看那狗很不舒服的样子, 把它解救了下来, 小狗竟然歪坐在地上,左右看, 不敢动了,发出委屈的呜咽声。
    “会不会是饿了啊?”云雁回喊一位同事,“大杨,你弄点吃的来给狗崽呗。”
    大杨应了, 转身小跑开。
    “你说这狗,怎么能是红色的呢?掉进染缸里了?”
    这个猜测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可,然后也没特意管这只狗崽, 而是讨论工作去了。
    小狗在人群中嗅来嗅去,十分可怜的样子。
    不一会儿,大杨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个碗,碗里有些食物, 放到小狗身前。
    小狗“呜”的一声,扑上去埋头狂吃起来。
    “小狗不知道饱的, 吃了一点就够了。”云雁回工作着, 看到小狗还在吃, 就说了一句, 走上去想把小狗拎起来,这时却“咦”了一声。
    “大杨,你上哪拿的碗,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大杨挠挠头,“就在食堂啊。”
    云雁回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旁边的房顶上咔啦一声,一只猫踩着瓦片出现了,“喵呜”的凄厉叫了一声,然后几步飞踏下来,蹿到云雁回身前,对着小狗“嗷”的叫了一声。
    云雁回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三毛,三毛充满了警告地对着小狗叫着,于是证实了云雁回的猜想——难怪他觉得那碗眼熟,这特么不是三毛的饭碗么!
    “大杨,你怎么把三毛的碗拿来了?”
    大杨也是愣愣的,“这有很大关系吗?反正三毛也没在吃啊。”
    云雁回无语,“那府台的水果摆在那没吃,你怎么不端过去自己吃啊?”
    大杨:“……”
    府里这几只猫的地位很高的,因为包拯十分风雅,对几只捕鼠官十分礼遇,上行下效,一般人不要说打骂训斥了,主动喂东西还差不多。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几个毛脾气当然很大。
    而这只外来的小狗,居然敢吃三毛的东西,自然是让平日镇守仓库的三毛气不过了。
    只是这会儿,三毛似乎有点搞不懂这粉红的动物是什么,有些忌惮,所以还在咆哮状态。
    然而小狗只是只奶狗而已,什么都不懂,而且它实在是很饿,所以看了三毛两眼,又继续吃起东西了。
    而三毛终于忍不住了,试探性地伸出爪子,一爪子拍在小狗脑袋上。
    小狗一脑袋怼进碗里,扑街了。不一会儿,它挣扎着爬起来,低头又吃了一口……
    三毛:“……”
    三毛大怒!嗷嗷叫了两声,几爪子又挠了上去——现在它已经看穿那东西的底细了。
    小狗呜呜几声,被挠得鼠窜……
    “三毛怎么和泼妇一样?”有人忍不住嘀咕。
    “一碗饭而已,那么激动啊。”
    云雁回满头黑线,实在看不下去了,而且小狗被挠得实在可怜,于是上前抓住了三毛的后颈,三毛顿时僵住了,叫声也从凄厉变小了。
    云雁回轻轻抛了一下三毛,把它松开,然后将小狗抱了起来。
    小狗身上受了伤,在云雁回怀里发出可怜的叫声,一双黑眼睛湿润乌黑,看上去柔顺极了,叫云雁回很是不忍心。
    三毛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背叛,对云雁回叫了一声,然后跳上了屋顶。
    云雁回抬头看它,“三毛,三毛?”
    三毛深深看了云雁回一眼,头也不回地蹿到另一边去了。
    云雁回:“……”
    众人都笑了起来。
    “完了,雁哥儿,这事儿没有五条鱼解决不了……”
    云雁回:= =!
    小狗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云雁回怀里试图去舔自己后腿上的伤口,胖嘟嘟的身体还团起来。
    差不多也到了下班的时间,云雁回看小狗应该是有主人的样子,而且受了伤,但是他很熟悉周围,没人家里养这样的小狗,干脆先带回家,明日再探听一下。
    要是放任不管,这么小一只狗,不说别的,开封府里的几只猫恐怕就不会放过它……
    云雁回抱着小狗回家,正巧看到小宝回来,“哎,你给它看一下……”
    小宝一看云雁回怀里抱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动物,先是喊了一声“这什么玩意儿我认都不认识”,然后想起什么来,认真地说:“我不会治牲畜啊。”
    “差不多吧,看看呗。”云雁回逼小宝看了一下伤口,小宝还真弄了点草药来,捣碎了给它敷上,说这是止血的。
    小宝还扒开小狗的毛看了一下,“这毛似乎是染的,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而且这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
    小老虎也凑了过来,认真地说:“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
    “……”且不说小老虎的话,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厉害了,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
    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有一段时间很流行,在街上总被围观,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
    没想到,宋朝就有这业务了,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
    果然流行是个圈,转来转去,都是在复古啊。
    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就一起冲了过来。
    “这是什么!!”
    云雁回都吓了一跳,“一,一只狗……”
    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享受地蹭了蹭毛,“哎呀,咱们家有狗了。”
    郑苹也笑盈盈地说:“我去缝个垫子……”
    云雁回:“……”
    云雁回:“不是,这是捡来的,好像是别人家的,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
    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
    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还是染了色的缘故。
    “可惜了,挺有意思的小狗。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
    云雁回:“……您就放过贝贝吧。”
    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那还能看吗?
    小狗在云雁回家受到了女性的一致喜爱,恨不得搂着它睡觉,而这只小狗不愧是宠物,十分会撒娇,哼哼唧唧,就让人举手投降了。就是战斗力弱了点,被三毛揍得屁滚尿流。
    ……
    到了第二日,云雁回便去打听。
    还真被他打听到了,有客商告诉他,这可能是大食商人的女眷养的狗。
    大食就是日后的阿拉伯人,早在唐代,中国就有阿拉伯人留居了,还在中国修建了清真寺,他们还将中国文化带到欧洲等地。
    宋代,阿拉伯人就更喜欢往中国跑了,来这里做生意。中国人也记载着,大食女性都皮肤白皙,容止闲丽。
    云雁回便抱着小狗去大食人的聚居地打听,果然有人为他指了路,这只小狗,是一户常年居住在大宋的大食商人家女眷养的,但是他们之前并不住在东京,而是住在福建泉州一带。
    这个大食商人家里养了好些小动物,而且全都染着各种各样的颜色,商人的小女儿是小狗的主人,她出来抱起小狗亲了几口时,云雁回就看到了,她的手上也被染上了各种颜色,不止是红色。
    云雁回盯着小女孩的手看,那个商人看到了,就笑呵呵地说:“她们就喜欢弄这些,用各种植物染指甲和猫狗的毛,这只狗就是用凤仙花汁染出来的。”
    云雁回恍然,他知道中国古代的女性有用凤仙花汁液染指甲的习惯,但他一时真没反应过来,大食女人会用在猫狗身上。而且,她们似乎还发现了能染出别的颜色的植物,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搞美甲……
    云雁回一下想到郑苹对这些的喜爱,于是对大食商人说:“请问,我可以购买你妻子女儿们的配方吗?顺便购买一些现成的染指甲原料。”
    大食商人吃吃笑了几声,“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吗?当然可以了,你救了我女儿最宠爱的小狗,我相信她会愿意免费提供给你这些东西的。”
    而且,实际上这些配方在泉州一文不值,那里的大食女人和宋国女人都知道,而这个实诚的宋国小伙子却想用钱来买,让他觉得笨笨的,有些好笑。
    小女孩抱着小狗,点了点头,她基本是在大宋长大的,所以汉话很流利,“是的,哥哥,我让人把配方写给你。”
    “您太慷慨了,”云雁回想了想,对小女孩说,“如果用比较硬的材质,镂刻出各种花纹,盖在指甲再进行染色,这样就能有更多花样了,还可以叠加。”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哥哥,你真聪明!”
    大食商人的嘴也微微张开了,突然间意识到,这个宋国小伙子绝对不是笨笨的,相反,像他女儿说的,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果这个小伙子愿意,完全可以用这个方法在宋国的贵妇中赚一笔钱!
    或者——千万别告诉他,东京的人都这么会玩儿!
    早在来东京之前,就有同行告诉过他,作为大宋的国都,那个城市的人很聪明,在玩乐上有很深的研究,很多流行事物都是从那里发源传播到全国的。而且他们对各种商品也很挑剔,所以,在那里做生意会很赚,可是必须要保障你的质量。
    刚才发生的事,似乎在印证他同行所说的话,甚至更为夸张,那个小伙子眼也不眨,就把一个能够赚上一笔的点子给公布了出来。所以他觉得很害怕,万一这是东京人的平均水平……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云雁回笑嘻嘻地接受了小女孩的褒奖,“哥哥是妇女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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