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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节

    可一个弱女子,能怎么办?
    而她也吓得半死,以为自己得就此送命了。
    潘奕就是在这个时候冲过来救她的。
    她从来没见过人那么能打架的,完全是不要命式的打法。他冲过来的时候还带着一股子酒气,可愣是凭着一人之力拦在商务车外,和那四个人缠打在一起。
    四个训练有素的保镖,因为他的阻拦,没能将她塞进车里。
    而潘奕呢,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在那短短的几分钟里被人打得鼻青脸肿骨折多处。商场里保安冲出来的时候,四个男人试图扛了她上车,可他倒好,死死地扑在她身上抱着她的小腿,以至于那几个人没办法,最后关头将他们两个人给踹开跑了。
    她朋友扑过来,嚎啕大哭。
    潘奕脸肿的跟猪头似的,扭头喷出一口血就晕了过去。
    就他晕过去的时候,两只手还没松开她。
    救护车将两人拉到医院,她没什么问题,在急诊处理了一下伤口,潘奕却直接进了抢救室,断了两根肋骨造成肺部大出血,一条腿差点废掉,脑部还受到不小的撞击,浑身上下都没几处完好的了。
    她是孤儿,从小到大没有过被人这么保护的时候,在手术室外哭得稀里哗啦。
    潘奕的手术很成功,可受伤太重,icu里住了三天,出来后又转普通病房里住了几十天,那几十天里她一直待在医院里照顾他,哪怕他清醒后很不耐烦地说自己认错了人。
    就算他认错了人,那他奋不顾身地救了自己是事实。
    她心里对他的感激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在发现他也压根没人管的时候,越发心疼他。
    一晃三年过去,她早已将潘奕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而潘奕也在经历了最初的抗拒、别扭、疏远之后,无奈地认下了她这个阴魂不散的便宜姐姐。
    平生第一次,她心里感谢顾振华。
    哪怕他毁了她的人生,哪怕她因为他无意中犯的错留下了心理阴影无法成婚,哪怕他的老婆一直将她当成眼中钉,她却可以凭借他的人脉,在潘奕私自出院后,轻而易举地又找到了他。
    许是因为他比自己小了十几岁,许是因为他的舍身相救,总归,因为他的出现和存在,她对男人的恐惧慢慢地就那么消失了,而顾振华也在这件事后动了大怒,和他老婆达成了某种共识,解除了她的危险。
    她和潘奕,就这么成了姐弟俩,在偌大的云京,彼此帮扶。
    至于他说的认错了人,她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可潘奕不乐意说,她也不强求。
    哪曾想,他今天主动地开口了……
    他话都说到这种份上了,宋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点点头笑说:“那行吧,回头我找人和她谈。”
    “你真是我亲姐。”
    潘奕扯扯唇,语调颇有些如释重负。
    宋襄剜了他一眼,随口道:“具体什么个情况,你先说说看。”
    “宋湘湘,跟你同名。”
    “……”
    包厢里足足安静了好几秒,宋襄看着他,“你说谁?”
    “宋湘湘,襄襄。”
    “你这人——”
    看着他唇角玩世不恭的笑,宋襄顿时觉得自己被人坑了,她甚至因为激动放下了交叠在一起的双腿,不可思议地道:“你不要告诉我就是盛世那个宋湘湘!她才签约一年多,你让我找人挖她,违约金算谁的!”
    “姐——”
    潘奕拖长了调子唤她。
    “离我远点!我不是你姐!”
    宋襄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精彩极了,“这事儿我得想想。”
    “想什么啊想!”潘奕起身砰一声坐进了她所在的那个沙发里,动作之大将她差点弹起来。宋襄一手按着身侧沙发刚坐稳,就瞧见他俊脸凑得老近,一脸不满地说,“你看看她现在那个经纪人,整天就晓得靠炒作饭局博关注拉关系,能力就那么屁大一点儿。再这样下去,她那名声还要不要了?我可告诉你,这辈子我就认准她了,那她就是我老婆你弟妹,你忍心看你弟妹在那么一个傻逼经纪人手下走到死路上去?”
    宋襄:“……”
    “姐——”
    “好了好了。”
    宋襄简直拿这人没办法。
    混起来混不正经那就跟个地痞没什么两样,偶尔卖起乖来也是让人全无招架之力。
    她先前怎么就想不通,动用顾振华的人脉将他给挖地三尺找了回来?
    简直找回来个祖宗,眼下还买一送一的!
    *
    翌日,清晨。
    甄明珠跑完步回家吃了个早餐,上楼洗澡。
    洗澡时,一直惦记着时间。
    程砚宁约的上午十点在市中心,她得从香林公馆打车去地铁口,再坐地铁过去,满打满算的话,时间也不会超过一小时。
    可他一套西装,得用光自己身上所有钱了,哎……
    浴室里水声戛然而止。
    甄明珠怀着一股子无法形容的心情裹了浴袍,拿过吹风开始吹头发。
    两个月时间,她的头发比刚剪完那会长了些许,发梢扫在脖颈处,痒痒的,却有一股子温软的味道。吹完头发的时候,甄明珠看着镜子里女孩吹弹可破的那张脸怔了几秒,突然拿了个发圈,随意地将头发绑了起来,开门出去找衣服。
    云京这一年雨水比较多,九月底的时候,秋意便很浓重了。
    也因此,李娇带着她早早地采购了换季后的衣服。
    甄明珠在一柜子衣服里翻看了半天,选了烟灰色的外穿毛衣,小皮裙和黑色打底裤换上了。全身镜里的女孩,高挑纤瘦,配上她随意扎起的头发,显露出一种慵懒的时尚感。
    她歪歪脑袋,左看右看低头看,半晌,抿着唇又重新找。
    长风衣+小脚裤,夹克+紧腿裤,抓绒卫衣+铅笔裤……
    总归,等她一套又一套换过去的时候,时间也不知不觉地,无情地流逝而过。
    九点十分了?
    拿手机看时间的时候,甄明珠狠狠地愣了一下。
    她竟然花了四十多分钟换衣服?
    就为了去见程砚宁?
    意识到这一点,甄明珠整个人都不好了,下意识又抬眸,看向了镜子里。
    镜子里的女孩身上穿了一件大翻领的秋款长裙,长裙腰线收得很紧,褶皱式样的裙摆却很大,走动间袅娜多姿,显露出一种典雅高贵的名媛气质。
    用李娇的话说,像欧洲皇室里的小公主。
    这裙子一般人很难驾驭。
    要想穿出味道,身高、气质、身材、脸蛋缺一不可。李娇看见的时候爱不释手,说什么都要让她试试,等她试过之后二话不说便付了款,带回来到现在,她都根本没穿过。
    胡思乱想着,甄明珠只觉得心头横亘着一团乱麻。
    人常说女大十八变,她一日一日地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当然晓得她是漂亮的。可即便这样,每次想到程砚宁还是下意识地去仰望他,想要在他跟前,不动声色地展现出自己最好最漂亮的那一面。
    事实上,哪有不动声色的漂亮呢?
    所有的精心装扮,总会在聪明人的眼底泄露出痕迹。
    蓦地,甄明珠抬手按上了长裙的拉链,很快将它换下来,卷成一团塞进了衣柜里,紧接着又随手从柜子里扯了件白色卫衣出来,一手捞起散落在柜边的一个牛仔背带裤,低头换上。
    这一套衣服换完,九点二十了。
    她深吸一口气,随手关了衣柜推拉门,拿了包就赶紧下楼。
    楼梯拐角,差点撞上了要上楼收拾房间的阿姨。
    “小姐要出去?”
    保洁阿姨被她急匆匆的样子吓了一跳,站稳了出声问。
    “嗯。”
    甄明珠只应了一个字,蹬蹬蹬跑了。
    保洁阿姨难得看见她这副样子,忍不住笑笑,抬步上楼去收拾房间。
    “哎呦——”
    走进卧室衣帽间的时候,她被横七竖八几双鞋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她大惊小怪,明珠小姐一贯非常爱干净,她每天进来打扫卫生的时候也就擦桌子拖地收拾一下垃圾筒,还实在没见过她将衣帽间弄成这副样子呢。
    阿姨一边叹着气一边将几双鞋子归位,直起身的时候,又发现衣柜门没有关严实。
    她走过去,想要将夹在柜门开合处的那件衣服给挂好了。
    哪曾想,门一开,一堆衣服滚了出来。
    她顿时:“……”
    *
    十点二十。
    甄明珠急匆匆地出了地铁站。
    站在扶梯上的时候,她松口气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迟到了。
    程砚宁没给她打电话。
    纠结了两秒钟,她主动给他拨过去,刚一接通便道:“我马上出地铁站,你在哪呢?”
    “中元国际,一号门入口处。”
    程砚宁的声音四平八稳,淡淡地说。
    甄明珠哦了一声,“那你再等几分钟,我很快就到。”
    “嗯。”
    电话里传来嗡嗡的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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