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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书屋 > 都市言情 > 妙歌传 > 第1章 源起牡丹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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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源起牡丹盛会

    说起牡丹盛汇,真是个让人心驰神往的地方,不仅男人流连忘返,就连深阁大院的女子,也都心里想着盼望着,若是能去里面看看就好了。
    牡丹盛汇是黑龙都督府管辖内最大的风雅场所,虽是风雅之处,媚歌艳舞,八方来客,鱼龙混杂,但说起来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却无不啧啧咂舌的惊叹它的妙处。
    这个风雅之处,匠心独运,设在一处极大的汤池之上,汤池藏于一处私家园林之中,不仅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移步易景,葱翠环抱,到了夜间,烛塔堆叠,夜明珠绽放,灯火通明,而且一年四季,仙气渺渺。牡丹汇中虽然只有十位姑娘,却传说个个倾国倾城,美丽绝伦不可方物,名字甚是好记,对应了“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几个字。
    牡丹汇每日申时起,戌时盛,子时终。无论何等身份,纵是王公贵胄,一掷千金,也从不留宿。十位姑娘每日池台之上,衣袂飘飘,琴瑟齐鸣,闻歌起舞,吟诗作赋,变着花样的妩媚,变着花样的动人,变着花样的才情四溢。周围的侍者,也全部都是十余岁的小姑娘,着男装,束高髻,看着个个灵气逼人。
    像这样的地方,料想也难免有歪心杂念之人,酒色之徒。但却从无一人敢在这里闹事,这里的护卫极多,身手极好,全都隐于暗处,一旦发现任何不愉快的事儿,闹事者马上就被愉快的“请”出去了。有人说,这里是皇上的私设,有人说,这里的老板是妖异之士,也有人说,这里的十个姑娘都不是“人”。怎么说的都有,却还是拦不住每天如潮水般涌进涌出的人群。像这样的地方,难免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好有十分,却被百倍宣扬,真可谓王土之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仿佛到了黑龙都督府的地头,若不到这牡丹盛汇走一遭,就算是白来了,所以很多孺人雅士,只要路过黑龙都督府,即便要绕道驱车几日,费劲周折也要弄了门帖,进来一饱眼福。仿佛来过,就是莫大的谈资,莫大的眼界。
    这一日,牡丹盛会正是喧闹之时,一位姑娘盘着绸缎,从梁上随着曲子翩翩而降,明眸皓齿,不知口中有何玄机,不见用力,像是低吟浅唱,却连角落里的客人字字都能听得清楚真亮。曲罢落地,犹如仙女下凡,不由得掌声四起。
    姑娘站稳,微微一笑,明艳之姿无法形容,多少客人甚至连呼吸都忘了,只顾紧紧的盯着她。只见她姿态袅袅,接过侍者端上来的玉盘,轻轻一抬衣袖,屋内两边硕大的夜明珠立刻被立在左右的侍者遮住了,整个屋子顿时暗淡下来,烛塔也被逐个熄灭,仅在房间四角各留了一只小烛,人们开始低声私语,也有常客开始兴奋起来,骄傲的跟旁边的人说着什么,似乎有了不得的事情即将发生。
    “诸位万福,承各位贵人远道而来,今日芙儿将牡丹盛会新纳的宝贝请出来与大家一道分享。”说着芙儿姑娘将玉盘上的锦盒缓缓打开,一股妖异的粉色光芒,仿佛喷溅似的,顿时又将房间照亮了。随着人们异口同声的惊叹之声,芙儿姑娘又轻起朱唇“这是进贡的宝贝,凤凰石”说着就用手将盒中之物轻轻托了出来,皓腕高举,房间仿佛要被粉色的光芒吞噬了,这凤凰石宛如一颗巨大的石榴子,晶莹剔透,中间有不透光的地方,好似心脏般,连着周围红色的细细脉络,似乎在跳动一样!
    “这真是惊奇!”
    “实在是难能一见”
    “世上居然还有此等宝物”
    “三生有幸啊!牡丹盛会果然名不虚传”
    “我常来,这宝贝,第一次见啊!”
    噫嘘唏,台下一片哗然,众人七嘴八舌,满目生光,指指点点。就在此时,不知何时一位青衫白发的老道,站到了最前面,突然声音洪亮的讪笑道“牡丹盛会,哼哼哼哼~”
    后来,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了,牡丹盛会,一夜之间,付之一炬。回来的人,仿佛都失去了当天的记忆,十个姑娘也不知所踪,有人说,被火烧成了灰烬,实在可惜,有人说,已经度劫,羽化飞仙,坊间传闻,不一而同,盛极一时的牡丹盛汇,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犹如炫丽的焰火般突然的飞灰烟灭,戛然而止了。
    十八年后。
    “爹...”床边的姑娘泫然欲泣。
    “爹保护不了你了...都怪爹,总想着多留你几年,却没想到...哎”凌镖头喉喉的喘着粗气,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想多说些什么,气却全不够用,只能紧紧的抓住女儿的手。
    “我知道,我知道,没关系啊爹!没有嫁妆也关系,我是凌镖头的女儿,这就是我最好的嫁妆!”姑娘把爹爹的手紧紧的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眼泪大滴大滴的掉落下来。真的没有关系,只要爹好好的,什么都没有关系。
    老镖头摇了摇头,没想到自己威风了一辈子,却将要是这样的结束。他不放心啊...
    “冯家是大户,爹本想着可以让你更加衣食无忧,才应下的...”凌镖头使劲儿攥着女儿的手,缓了好半天,才继续说道“可现如今,嫁妆没了,聘礼也烧光了,嫁的越好,爹反而越担心你受委屈啊!”
    “我不怕,爹,我...”
    “你的性子一定要收敛,”老镖头用力喘着,使劲的摆了摆手,眼神里全是不舍和无奈,“现如今,爹再也照顾不了你了。是爹不好...但愿你哥哥赶考能有一个功名,到时候就能替爹照顾你了。”老镖头昏黄的眼神里,涌满了泪光,纵是再依依不舍也没有办法了。
    文轩帝二十四年。
    镇上的光景一如昨日,热热闹闹的。马家大街的拐角几个孩子正蹲在地上玩儿弹珠,一个孩子推了另一个扎百岁辫的孩子一把,百岁辫后手撑地,摔了个屁股蹲,呜呜的哭了起来,撑地的手不服气的擦着鼻涕,泥就混着鼻涕把挨欺负的证据留在了脸上。旁边捧着笸箩做针线的女人们就嗔怪的走了过来主持公道。这是个挺不错的下午。
    孩子们的争执打断了聊天的女人们,她们正在谈论冯老爷家的小儿媳妇儿。可这一哭,冯老爷家的儿媳就被轻易的忘记了。
    听说冯老爷家的小儿媳又被关进柴房里了。这个大户人家的儿媳,命实在是不好。待遇连个下人都不如。听说,本来是德顺门凌大镖师家的姑娘,不仅长得十分漂亮,而且出身也还是很不错的,父亲不仅文武全才,而且家境殷实,在当地也算有些名望,只可惜刚订了亲,家里就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刚过的彩礼也变成了一堆灰烬。幸好家人都没有受伤跑了出来。可是老父亲却自此旧疾复发,一病不起。哥哥为了给父亲看病,无奈变卖了仅剩的田地。嫁妆也只能从简再从简。可惜拜堂当日夫君酒过三巡,踉踉跄跄,无意中碰翻了烛台,引燃了帷幔,人烧了个够呛,火势虽然马上就控制住了,可是人被帷幔缠住,浑身烧的没一个好地方。都没坚持过第三天,就一命呜呼了。老父亲听说女儿刚嫁过去,夫君就死了,本就伤病未愈,再加上急火攻心,没两日也驾鹤西去了。于是原本的大户家的小姐,不到一个月,却坐实了克夫克父的双头衔。不仅,没了娘家的依靠,丈夫也死了,婆婆和公公看自己分外眼红,就如同是她,害死了他们的老来子。于是刚过门,就受尽了冷眼奚落。
    见老爷和太太都不待见她,下人们也就没什么顾忌了,小儿媳的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就这样一过就是一年多。
    “人的命,天注定呀。”
    “可不是,不过,这命不好,能赖谁!还不是自己带的!”街角的女人们有的叹息,有的撇嘴轻哼,随便一听,随便一说,都是些与己无关痛痒的谈资而已。
    百岁辫带着脸上的证据,重新投入了弹珠的战斗,刚才的争执就如同雾气蒸发一样消失不见了。女人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谈论着,太阳就落在了笸箩里。
    柴房里中午还是很暖和的,阳光能透过纸窗把屋里的灰尘照的清清楚楚。可是一到晚上,柴房渐渐变得又湿又潮,寒气像是认识路一样,渐渐的从指缝,脚尖往上漫。
    这个家,对于妙歌来说算不上是家,刚嫁过来的第一天晚上,红衣未退,自己就被婆婆一记响亮的耳光,把这场还未开始的梦抽醒了。“丧门星”这三个字,成了新婚当夜,冯府上下送给这个小少奶奶的第一个礼物。
    ...
    妙歌垂着头,坐在柴房角落的麻袋上。衣服的上襟打开了,包被就贴身抱在怀里,裹在衣襟里。包被里面,是个婴儿。
    ...
    昨天是清明节,妙歌随老夫人一起去给亡夫扫墓,难得还穿了件新的素色缎面衣裳。
    这是进府妙歌第一次添置新衣,却是在清明节。
    早春空气也好,颜色也好。一行人去了又回,刚到家不久,老妇人脸色就极为不好,说是小儿子给自己买的一块绣着牡丹的手绢不见了。
    “这样的东西如何能丢!”老夫人的脸阴的如同雷雨天,“除了内院的,全部去寻!”一声令下,屋里的,院里的,全都放下手中的东西,赶忙出去找。
    本来小少奶奶在家就和粗使丫头地位差不多,于是她也被吩咐着同去。
    一路说是找,其实更像是十几个丫头出来散心,说说笑笑,配上早春图案,远远瞧去,像极了一幅很好看的景色。只是大家说话都不太带上这个小少奶奶,也知道她不会自找没趣,而妙歌也似乎并不因此难过,脸上只有淡漠的表情,在后面远离一段的位置不紧不慢的跟着。
    “哎呦,这不在这儿呢么?!”
    “别抢,这可是我先看到的。”快到坟地的时候,手绢被伺候老太太起床的丫头看着了,快跑了两步,一把抓过来,掖在怀中。
    “得得得,你先看到的...”另外一个小丫头,不服气的拉着长声,却也毫无办法。
    “你们说,这么重要的帕子找到了,咱们老妇人能赏些啥?”
    “最好是赏些吃食,省得好事都归了一个人...”先看到的小丫头飘出了一剂白眼。
    “你...”
    “诶,找到了总比没找到好”其中一个和事佬站了出来“,再说,你们看这天色还这么早呢。咱们走了这么远的路,好不容易才找到,是不是,也应该休息休息再回去?”
    几个人一商量,意见是高度一致的统一。
    于是十几个姑娘话题一转,立刻又变得你侬我侬,聊着隔壁家的八卦,选了块坡地晒太阳去了。妙歌依旧只是远远的挨着块石头坐下了。
    也算是难得的清净自在,恍恍惚惚的一个好梦,梦中的爹爹走镖刚刚回来...
    可是细细的雨丝打在脸上,把这场梦送走了。
    天色将晚,周围已经没了人影。在这个家,被忘记其实是件好事情,总比明里暗里被骂丧门精好很多。只是可惜,妙歌虽是倔强,但却怕鬼。这个时候,通往坟地的路四下无人,天色也不早了,就显得格外的不美好了。
    小雨微织,一阵凉风吹来,妙歌不免有些紧张。耳朵眼睛似乎也都灵敏起来。不由得加紧了步子,可是才没走多久,一个有些意外的画面却忽然闯了进来。
    一个离路边有点远的树墩里,隐隐绰绰的能看到有东西在动,一只雪白的胖嘟嘟的小手高高的举着,正来来回回的摸索着树皮。
    妙歌愣住了,头皮有些发麻,举目四望,空荡荡的郊外依旧一个人也没有。
    妙歌犹豫了一下,还是逼着自己朝着树墩走去。
    这个树墩中间是空的,里面躺着的是一个婴孩儿。
    小婴儿被一个乌金色的披风半裹着,正倚着披风的一个角儿,头好像很沉似的,力所不及的只能左右看看,却无法抬起,肉乎乎的小手一只抓着披风,一只扶着树皮。小脸蛋粉粉嫩嫩,眼睛清澈的好像湖水一般,波澜不惊的看着接近他的女子。眼神里没有一丝的害怕。
    “你...真好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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