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什么时候,他竟然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了?这虽然是醉话,但都说酒后吐真言不是?虽然说这话时,她的小眼神忒勾人了,不过表情还是忒一本正经的。
他算是知道了,宋妃妃就是只小白眼狼。他对她好、照顾她的事情,她一件不提,光记着些空穴来风的事儿了,还胡乱猜测,乱贴标签。
趁虚而入?
既然都她都摆在明面儿上这么提示他了,他不顺着走就吃亏了。
于是,金锐临很是从善如流地趁虚而入了。
宋妃妃喝多了,浑身软绵绵的,她虽然高,但小赵把她的体重管理得很好,所以并不算重,半个身子贴在他身上,他还觉得跟小兔子似的,轻轻松松就能拎起来了。
先把宋妃妃的醉脸掰正,一手揽在她的小蛮腰上,一手捂住她的半边脸颊,迫使她与自己面对面,大拇指在她柔嫩粉红的唇上轻轻地摩挲,触感极好,让他的心跳愈发狂野。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脑袋,与她的唇紧紧贴在一起。
美味佳肴,秀色可餐,仅仅如此,他觉得太不满足,不是说他趁虚而入么?那他就入一个给她瞧瞧。
宋妃妃的舌头被外来侵入的东西打了一下,迷蒙的双眼立时瞪圆,眼前的人褪去了朦胧与模糊,线条与颜色渐渐清晰起来。
金锐临在吻她?
金锐临在吻她?!
金锐临居然在吻她!!!
而且还是湿吻!!!
宋妃妃心里咯噔一下,伸手想推开他,却被摁得更牢。
他攻城略地的,将她的全部防线都击打得溃不成军,他就像耀武扬威的大将军,而她就是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没法防备,无处逃脱。
她被吻得晕头转向的,就好像坐在一辆急速飞驰的汽车里,那车带着她翻越山岭,趟过溪河,穿越丛林,最后跳下悬崖。
她被安全带紧紧箍着,根本跑不了,只好躲在车厢里抱着脑袋缩着脚,被迫感受那激情与速度……
感受着感受着,她胃里的固体/液体气体就搅动翻滚,虽然紧紧拽着汽车的安全把手吧,不过她还是觉得心里特别没底,身体好难受啊,好像晕车了……
她难以控制地呕了一声,胃一抽筋,酒水就涌了上来。
金锐临吻着吻着,忽然吻到了一滩热热的液体……
他急匆匆地将怀里的人松开,就见宋妃妃一弯腰,吐了一地的白水。
吐完白水,宋妃妃觉得舒服多了,不过脑袋还是七晕八素的,她抬起头,看了看脸色略诡异的金锐临,弱弱地抬手,竖起了大拇指。
“你,吻技不错,跟你那车技似的,好吊!”
金锐临额头上划下几根黑线,呵呵干笑几声,觉得气氛有点尴尬。
宋妃妃也觉得尴尬,没话找话:“你不是初吻吧,太娴熟了。”
金锐临笑了笑:“我第一次。”
“第一次就这么老练?!”宋妃妃小声惊呼。
其实她也第一次,什么老练不老练的,也就是凭感觉。她就是感觉金锐临把她亲得七魂六魄都要飞出体内了,觉得好像坐过山车似的,刺激又惊险,吻得她小心脏怦怦直跳,浑身都紧了。
“唔,”这夸奖他很受用,笑了笑,补充说道,“无师自通吧。”
☆、第59章 9
回到包厢,宋妃妃一屁股坐下,趴在圆桌上不动了。
吐完的感觉特别酸爽,就是人还有点懵,脑子里像是灌了铅似的,又闷又沉,还带点儿刺痛,跟脑子做针灸似的,忒刺激了。
宋妃妃静静趴着,想睡一觉,不过包厢里实在是太吵了,说话声、打闹声、乒乒乓乓碰杯声,全糅杂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吵得她心烦。
更令她耳朵疼的是,这时候居然有人开了点歌机唱起了歌。
那公鸭嗓子,嗷嗷的,一首《死了都要爱》唱得声嘶力竭的,跟鬼哭狼嚎似的,忒吓人了。
宋妃妃就想看看,这哭爹喊娘的货到底是谁,谁知一抬头,发现歌曲已切换成蔡健雅的《呼吸》,演唱者,高音小天后,姜雅。
不得不说,姜雅作为一名顶级名模,混迹歌坛也能脱颖而出。就她这音域广的,来个《山路十八弯》也没问题,她那恨天高的高音,唱《青藏高原》都是轻松愉快的。
哪像宋妃妃,只能跟主持人比唱歌,跟歌手比演戏,跟演员比主持,还不一定比得过人家,她除了能hold住几场秀,真没什么特长,一定要说的话,那她的腿倒是特长的。
简而言之,宋妃妃主要就是负责美丽的。
不像姜雅,是可以多栖发展的。
这一首《呼吸》,真是唱得恬静又优雅,高音很漂亮却一点儿也不咄咄逼人,听得人直起鸡皮疙瘩,那叫一个舒爽。
这包厢内的人被这天籁之音吸引,整个场子就这么安静了片刻,宋妃妃盯着姜雅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侧脸直看,这么一看,发现人家也是很有几分姿色的。
姜雅皮肤很白,眼睛不算大但很有神,这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那唇没抹任何东西都红艳艳的,令人挺想一吻芳泽的。唯一的缺点就是体毛略多。
不过在这明亮的灯光里,那微小的绒毛就跟透明了似的,看起来还挺萌的。
宋妃妃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真够傻的,看一个女人看得这么出神,又不是季光则,对人家有内种意思。
说来也真是,季光则这么一个大金主,肯定早就发现姜雅有歌唱天赋了,既然如此,怎么不给人家铺条路,设个阳光大道?像姜雅这样有才能的,不知比如今歌坛的某些偶像歌手好了多少倍了。
这么想着,一曲落毕,宋妃妃直了直软软的身体,就听有人拍手道:“姜雅姐,你唱得真好!是不是打算朝这方面发展呀?”
立马有人附和:“是啊是啊,唱功这么棒,要是当歌手,肯定特别吃香!”
有人忧愁:“不过现在跨界也难啊,万一跨不好,错过了良机,不是白费了力气?”
有人解忧:“其实也没那么难的,说句难听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不仅是个看脸的世界,还是个数钱的世界!只要有人肯出钱,肯包装你,花瓶也能歌、视、影多栖的。”
话音刚落,众人的目光就齐刷刷地落在了季光则的身上。
这肯出钱愿包装的人,不是就在眼前嘛。
季光则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手上捏着一只高脚杯,轻轻地晃悠,杯中的红酒高低起伏,在洁净的杯壁上划下了暗红的泪。
他淡淡地挑起眼眉,深深地望着姜雅,轻轻地说道:“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
姜雅闻言只是一笑,云淡风轻的,好似不食人间烟火一般。她将话筒递给旁边的人,捋了捋裙摆,慢悠悠地坐了下来:“唱歌就是爱好,偶尔唱一两次,还能惊艳一下各位呢,当了歌手就得不停唱,那时候还不得烦死大家呀。”
宋妃妃其实挺想说:你唱歌一点也不烦,某些光有长相没有唱功的歌手老在电视屏幕上晃才烦人呢。
不过想了想,她还是没说,毕竟和姜雅的关系没那么亲,况且她现在光是思考人生大脑就有点负荷不了,要是一边说话一边思考人生,她绝对会当场关机的。
宋妃妃皱着眉头,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身旁就凑过来一个头。
金锐临贴近她耳边,轻声细语地道:“头疼?要不咱们回去?”
宋妃妃刚想说大家也差不多该散了,到时候一起走,就听有人提议要去ktv,周乾坤自然欣然同意,今天他做东,其他人跟着去白吃白喝就行,这等好事自然是迎来一片欢呼声。
见这状况,宋妃妃当机立断:“咱们回去!”
周乾坤一抬眼,就看见金锐临扶着宋妃妃要走,立马跟上去,道:“怎么了?不跟着他们一起去唱唱歌?”
坐着还好,一站起来,宋妃妃的头就直发疼,她皱了皱眉,一副便秘的表情。
金锐临就好心好意地替她解释:“她喝多了头疼,我送她回去。”
周乾坤笑了笑,抓住宋妃妃的另一只手臂,对金锐临道:“不麻烦你了,妃妃我送回去吧,你跟着大家去玩一会儿吧。”
金锐临也笑,瞄了一眼周乾坤捏着宋妃妃的手,道:“不,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我们走了没事儿,你可千万不能走。”他指了指众人,继续道:“喏,他们肯定不会放你走的。”
周乾坤见说不动,脸上的笑就淡了下去,声音也压得低低的:“只要我想走,没人拦得住。”
金锐临闻言笑出了声,他将宋妃妃拽了拽,拽到自己身边,另一手抓住周乾坤的手腕,想要将那手从宋妃妃的手臂上弄下去:“周先生,现在还是节目录制中,知道这一期什么主题吗?”
他顿了顿,挑衅地勾了勾唇,道:“现在宋妃妃是我老婆,哪个男人会把自己老婆交到别的男人手里,然后自己去快活的?”
稍一用力,金锐临就将周乾坤的手掰开了,他一手扶着宋妃妃的手臂,另一手虚虚托着宋妃妃的背,望着周乾坤跟吃了大便一样的表情,心里乐开了花儿:“我们先回家了,周先生,今晚你破费了。”
*
走出饭店,凉风阵阵。
金锐临紧了紧手臂,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一些。
被这冷风一吹,宋妃妃倒是清醒了不少,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从这儿到住处,隔了两条马路,来的时候还没现在这么冷,两个人和两个摄像,就是这么一路慢悠悠地跟散步似的走过来的。
现在喝了酒,头晕晕的,天又黑又冷,宋妃妃懒虫上脑,就不大愿意走路了。
她瞄了金锐临一眼:“拦辆的?”
金锐临:“路又不远,你刚吐了,还是别坐车了,走走路,散散酒气。”
宋妃妃不乐意了,指着自己的脚丫子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脚烫伤了!还走路走路的,你这是虐待伤者!”
金锐临噗嗤一笑:“刚才在饭店看你洗手间包厢两头跑,也没瘸着拐着的呀,一到大路上就旧伤复发了?”
宋妃妃瞪了他一眼,故意扭了一下:“哎哟,痛死我了!”
金锐临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真痛?”
宋妃妃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金锐临一笑,一弯腰,一勾手,将宋妃妃打横抱起:“得,我抱你回去。”
宋妃妃一惊,急忙搂住金锐临的脖子。这货总是这样,动不动就吓她一下。
被这么公主抱着也不是第一次了,说实话,她还挺熟悉这个怀抱的,温暖、宽大,有安全感,只不过在异国的大马路上被抱,这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这儿人来人往的,虽说都是泰国人吧,但万一就被有心人士看见了,还拍了照传到网上了呢,这影响多不好。
于是宋妃妃就弱弱地挣扎了一下:“你、你还是放我下来吧。”
金锐临笑:“脚不疼了?”
“舒服得很!”
金锐临又笑:“嗯,那就好。”继续抱着走路。
宋妃妃默了一下,盯着金锐临的侧脸看了一会儿,见这人保持微笑跟微笑大使似的,走路走得一个停顿都没有,就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肩膀,提醒他道:“放我下来啊。”
“不是舒服着吗?”与宋妃妃对视一眼,金锐临笑得可欢了,“那就继续抱着呗。”
宋妃妃噎了一下,扭捏起来:“哎呀,你看这人挺多的,咱们大庭广众之下就别拉拉扯扯的了,多难为情呀,我多尴尬呀,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金锐临看都不看她一眼:“唔,那你就解释解释,你和周乾坤到底怎么回事?”
宋妃妃又噎了一下:话题怎么又绕到周乾坤的身上了?
不过见金锐临一副看起来挺有求知欲的模样,宋妃妃也就好脾气地给他解解惑:“我认识大周好久了,多少年我都不记得了,总之我还没出道,就认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