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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书屋 > 都市言情 > 恢复记忆后,无情道师姐抛夫弃子 > 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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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李杳垂眼看着他。
    金宝无论是买糖人,还是买糖葫芦,又或者是买花灯,都会惦记着银宝。
    许是血脉感应,也许是溪亭陟教的,即便肉身不能动弹的银宝从未与金宝说过一句话,他也依然记得自己有个弟弟,也依然会记得要对这个一直在“睡觉”的弟弟好。
    李杳揉了揉他的头发。
    “以后不会了,等他牙不疼了,你便能给他买糖了。”
    金宝顿时睁大了眼睛看着她。
    “真的吗?”
    “我买回来,弟弟会吃吗?”
    “会。”
    一个从来没有吃过糖的人,怎么可能会牙疼。
    溪亭陟和曲谙跟金宝说小团子牙疼,是因为尸体不能再染人间的五谷杂气。
    若是沾了食物,尸体便容易出现尸斑,出现尸斑后,尸体会腐败化脓,变成一堆白骨,最后连稚嫩脆弱的白骨也化作黄土。
    李杳解除了银宝身上的幻术,将白团子放在榻上的一瞬间,小团子便放下了手里的兔子灯,一步一拐地朝着角落走去。
    走到角落后,小家伙转身,背靠着墙角蹲下,又变成了一朵小蘑菇。
    只是这次不一样的是小蘑菇面对着李杳和金宝,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子盯着兔子花灯看。
    金宝走过去,拎起兔子花灯,走到小家伙面前了才把兔子花灯放在榻上,他推了推兔子灯,把灯推到小家伙的面前。
    “弟弟,你喜欢这个兔子灯么?”
    小家伙愣愣地看着金宝,背抵着墙壁,李杳注意到金宝靠近他的一瞬间,小崽子的身子又往墙里面瑟缩了一下。
    他看了金宝许久才重新把身子放松下来,垂眼看着脚边的兔子灯。
    金宝都能看得出小银宝很喜欢这个兔子灯,又何况李杳呢。
    李杳看着喜欢兔子灯的小家伙愣愣地看着兔子灯,明明灯都递到他面前了,他却迟迟不伸手,两只小爪子放在膝盖上,只是看着兔子灯。
    金宝蹲在小家伙的面前,看了看小家伙,又看了看两人之间的兔子。
    他率先伸出手指,碰了碰兔子灯上的兔耳朵。
    “你碰他,他不咬人的。”
    “这是假的兔子,阿爹说真的小兔子才会咬人。”
    他以为小银宝是怕兔子咬人,所以才不敢碰。
    李杳坐在榻边,一只手支着脑袋,静静地看着两个十分相像的孩子。
    李杳在想,她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两个孩子平安长大。
    *
    许是因为金宝适应过离开溪亭陟的日子,而银宝又不会说话,所以两个孩子才没有问她溪亭陟去哪儿了。
    李杳抬脚走进山洞,阴暗潮湿的山洞深处传来水滴的声音。
    滴答滴答,像是记录着时间的流逝。
    直到走到山洞尽头,才见一点暖黄的微光。
    烛火在铜盏里摇曳,在墙上勾勒出男人的影子,如同成年人手腕一般粗的铁链锁住男人的手腕,将他囚在了山洞里。
    他还穿着那天被血浸透了的衣服,黑色的头发如同海藻凌乱的垂下,看着有些狼狈。
    听见脚步声,溪亭陟抬眼看向李杳。
    只见他原本白皙光洁的脖颈上多出了一些树枝一样的痕迹,像是干柴一样的枝条隐藏在他的血肉之下,像是在吸收着他血液里的养分。
    溪亭陟看着李杳,一时间什么话也没有说。
    李杳取下一旁的烛台,端着烛台走到溪亭陟身边蹲下。
    暖黄色的烛光映着溪亭陟的脸,也照亮他脖颈上的虬结。
    李杳盯着他脖子上像树枝一样的痕迹,盯了半晌后她才抬起眼看向溪亭陟。
    “为何会被妖力反噬?”
    溪亭陟一直盯着她,因为嗓子被李杳掐过,加上长时间没有说话,一时间,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看着李杳的眼睛,溪亭陟慢慢道:
    “既然已经打算杀了我,又为何要救我?”
    李杳将烛台放在一边,一手抓住溪亭陟的左衣襟,将男人的衣服扒到了胳膊上。
    她看着那块已经如同树皮一样的皮肤,那是心脏的位置。
    巴掌大的树皮从心脏的位置朝着四面八方蔓延根系,像蛛网一样伸展着枝桠。
    李杳看着溪亭陟已经木质化的胸膛,伸出手,冰凉的手指碰到那块本应该没有知觉的皮肤上。
    粗糙,坚硬。
    和树皮已然没有什么两样。
    苍白色的灵力沁入溪亭陟的胸膛,不过一瞬间,李杳便感受了熟悉的灵力。
    是赤魂果。
    李杳抬起眼看向溪亭陟。
    “你是被赤魂果同化成妖的。”
    第179章 该如何便如何
    179.
    赤魂果在她体内二十余年,从未有所异动,为何在溪亭陟体内的时候会将溪亭陟同化成妖。
    李杳看着那块枯木一样的皮肤,本就冰凉的手指感受不到皮肤底下的温度。
    有些清瘦的男人抬起手,一手握紧李杳的手腕,一手摁在李杳的后脑勺,摁住李杳,让李杳撞向了他。
    男人手腕的锁链随着男人的动作响动,铁链的声音在山洞里清晰的响起。
    李杳的手从指尖轻触着男人的胸膛,变成整只手掌都抵在那块粗糙干裂的皮肤上。
    树皮硌着掌心,让李杳轻蹙起眉头。
    她不是第一次亲溪亭陟,却是第一次觉得溪亭陟很闲。
    闲到这种时候还有心情和她接吻。
    李杳没动,半垂着眼,等溪亭陟主动放开她后,李杳才搭起眼皮子看向他。
    “觉得这样死了也无所谓?”
    听见李杳的话,溪亭陟才笑了一声,拇指擦过李杳嘴角的湿润。
    “你不是想要我死么。”
    “我死了,就没有阻碍你修无情道了。”
    男人的嗓音依旧带着沙哑,除了沙哑之外,李杳还听出了其他的一丝轻松。
    他也许真的打算死在她手里。
    李杳抵在他胸膛里的手指稍微用力,指尖带着灵力,锋利地磕破了表面了的树皮。
    树皮底下,依旧是活生生的血肉。
    殷红的血顺着凹凸不平的树皮流下,流进了被衣服藏着的下\/腹。
    溪亭陟面上却很平静,他静静地看着李杳。
    他的眼神藏着一丝不舍,似乎已经接受了看李杳一眼少一眼的命运。
    “我死后,你若是不想抚养两个孩子,便将福安交给朱衍,朱衍看中福安的天资,会将福安平赡养大。”
    “至于椿生,”
    溪亭陟看着她,慢慢道:
    “劳你将曲谙寻回来,让椿生认他为父,日后替他终养尽孝。”
    李杳的指尖深入溪亭陟胸膛前的血肉,只差毫厘,就能碰到溪亭陟的心脏。
    她在柳州当凡人的时候,总听那些纨绔公子说要把自己的心捧出来给姑娘家看,但其实姑娘看不见他们的心,也不知道那颗深埋在血肉的心脏里掺杂着污水。
    溪亭陟的心脏却是干净的。
    他的心脏处只有一颗泛着幽香的果子,没有血管可以藏污纳垢。
    李杳垂眼看着溪亭陟泛着血色的唇,从血肉里抽出的手指轻抚过这张唇。
    手指上的血液将薄唇染得更红,殷红的唇配着苍雪一样的皮肤,活像一只从尸海里爬出来的男艳鬼。
    李杳垂眼,盯着溪亭陟看了好半晌,才垂下头,将唇印在了溪亭陟的嘴上。
    她和溪亭陟,都会是尸海里沉沦的尸体,若是不想腐烂,就只能从腥臭的海里爬出来。
    溪亭陟手腕上的锁链很长,足够他把李杳抱在怀里。
    血腥气在两人嘴里蔓延,像是荒原上的野火,被风追赶着,一浪高过一浪。
    半晌后,两个人微微分开,嘴唇只差一点就能碰上。
    李杳垂眼看着溪亭陟,两只手还捧着他的脸。
    “我杀了陆凌。”
    溪亭陟一直盯着她,听见她的话,他慢慢道:
    “是因为怨我没有给你报仇,所以才迟迟没有回来找我么。”
    李杳消失了三年,他便以为李杳死了三年。
    李杳若是一直不来寻他,那他就一直是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傻子。
    “我自己的仇自己报,用不着你插手。”
    李杳松开手,刚要起身就发现她被溪亭陟面对面抱在怀里,即便隔着衣服,她也能感受到溪亭陟贴在她腰上的掌心是温热的。
    溪亭陟搂紧她的腰,额头抵在李杳的肩膀上。
    “是我的错,你不愿认我也是应该的。”
    李杳半搭着眼皮,慢慢道:
    “我说,我自己的仇会自己动手,用不着你。”
    比起别人帮她报仇,李杳更喜欢自己动手。
    若是等她出关后发现后沙妩和陆凌已经死了,李杳才会觉得遗憾。
    李杳推开溪亭陟,看着溪亭陟道:
    “比起这个,你更应该想想你要怎么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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