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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狼人_208

    “狼走得快。”莫咽哼哼着答,嘴里在嚼唐乏初喂给他的猪肉干。
    唐乏初手里还揣着一大包:“我过段时间还要去村里看我阿妹,你要是跟着来可不许变成狼,在我面前无所谓,不能吓着别人。”
    “切,”莫咽嗤之以鼻,越嚼越不满,“太咸了吧,你放了多少盐?”
    “我喜欢吃咸的,”唐乏初刚想和它争辩,自个儿先乐了,“算了,冤家。真是……”
    莫咽也乐了起来。
    他们在暮色里走向山林,唐乏初说:“我跟二球他们打过招呼了,有事儿嗷两嗓子,反正你能听懂,是吧。”
    “其实哪用那么多人啊,”他开始吹起大话,“就咱俩就足够了,你这么牛逼,我也不差,还守不住这小小个林子?”
    “嗯呢呗。”莫咽应和道,“你说啥都对。”
    “诶,对,就该就这样。咱们互相让让,世界就和平了。”
    唐乏初说着,便开始即兴问道:“趁现在心情不错,你给我句准话,到底后不后悔。”
    “什么?”
    “不做头狼了,后不后悔?”
    “你以为头狼好做的,我早就不想干了。”
    “不吃老狼王的药,后悔吗?”
    “我实话告诉你,要是完全不能变成人了,很多姿势都废了,我舍不得。”
    “……你真是,”唐乏初大笑起来,“可以,好理由。”
    “跟着小爷走,亏待不了你,”说着,他把大狼抱起来,还不忘嫌弃,“你可真沉啊!”
    “那你还抱!”
    唐乏初突然感叹道:
    “你知道你这名字怎么来的。”
    “怎么来的。”
    “我当时第一次抱你,你就咬住了我的喉咙。”
    莫咽在他喉咙上轻轻咬了一下,笑道:“是这样吗?”
    唐乏初笑而不语,在狼嘴上亲了口。
    莫咽化作人形,抱着他亲吻上去。
    半年后,狼林重建,人们时常看见林子里一个人和一条狼形影不离,人人都称呼那人为“毗狼人”。
    谨以此书献给狗狗小x
    全文完
    第93章后记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我上一本书的后记很败好感,因为那时我的精神状态很糟糕,所以她没有当场告诉我,而是这段时间才告诉我。她说作者不应该在作品以外的地方发表自己对作品的解读,这会让她觉得是这个作者的能力有问题。
    我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她的观点,但我大概还是会继续写后记。最近我从写东西这件事上逐渐明白了如何审视自己,对我来说,只有用缺点和不足搭建一座精致的牢笼,无处安放的表达欲才会有所归属。尽管幼稚、荒唐、不自重,但那大概就是原始的我。我学会了接纳自己。
    还是先道歉,真对不起大家,这本书拖了这么久,中间还断更了三个月。不断更的两个月里也是一个月只更了一两篇。这段时间里从来没有一个读者指责过我,大家都很温柔很耐心,就是催更的语气都好柔软,你们真的很好很好,我都没想到自己可以被这样对待。
    我从小写东西便有一个烂习惯,就是只喜欢写开头,写完就跑。后来我想过这个问题,发现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当作者,因为大多数人想表达的东西仅仅是个段子而已,并不是个故事。如果你有个脑洞,它很赞,那确实很好,但是你要把它发展成故事,那你要写的可真的不仅仅是你想写的内容了,你得完整,得写很多不得不写、你也不怎么喜欢的内容,这是你讲故事的责任。
    作者最好是杂食动物,不过我还真的不算,我喜欢的人设比较固定单一。好像好多人写书都会反复写自己钟爱的人设,无论主角还是配角都在几本不同的书里有迹可循。以后我还是想写些不同的人,不能说完全不一样,但还是要有所区别。
    这其实有些难,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性别区分在显微之处,然而在网络小说上总是被放大了,其实没有谁性格是非常特别的,在柴米油盐的日子里大家都比较圆润。
    说了好多有的没的,还是聊聊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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